截至2024年5月20日,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娄底市移交的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8件(其中重点件2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二批 2024年5月11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d3hn202405100070 | 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渣渡镇渣渡村九门洞银鑫选矿厂2011年办厂,2013年开始排放废水、并有尾矿库涌水,污染当地一级饮用水源,至今未处理好。多次投诉,未解决。 | 娄底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选矿厂2011年办厂属实。 2、2013年排放废水、尾矿库出现涌水、污染当地一级饮用水源、至今未处理好等情况不属实。选矿厂于2011年8月获得省级环评批复(湘环评〔2011〕213号)后,开工建设,2013年完成建设任务,2015年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湘环评验〔2015〕14号)。选矿厂采用废水循环利用的生产工艺,即生产废水连同地面雨水汇入沉淀池和尾矿库,经回抽循环用于生产,废水不排入外部环境。选矿厂尾矿库采用喷射混凝土处理,底部采取了防渗措施,尾矿库的废水采取循环利用的工艺,无外排。2020年8月25日,选矿厂报告尾矿库东南角发生土工膜破损,疑似出现尾矿流入岩石缝隙渗漏现象。8月28日,选矿厂停止排放尾矿,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2021年12月19日,整改工程正式完工。目前,暂未发现尾矿库存在涌水问题。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娄底市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湘环函〔2018〕283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162处乡镇以下级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娄政函〔2020〕45号),九门洞未划入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省直有关部门娄底市按程序调查处理,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回复群众反映的诉求,多轮多次排查选矿厂环境风险隐患,暂未发现九门洞水源锑浓度异常与选矿厂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部分属实 | 1、全力推进锑浓度异常溯源工作,努力确保从源头上找准问题,解决问题。 2、扎实开展全市性水源地排查整治,保障群众生活用水安全。 3、推动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尾矿库绝对安全。坚持举一反三,对全市水源地水质情况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保障群众安全饮水。 | 处理情况: 1、4月16日,娄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要求拿出整改方案,迅速解决群众安全饮水问题,同时做好锑浓度异常溯源工作;18日、29日,分别带队督导落实情况。随后多次调度。 2、2024年4月30日,完成从渣渡镇双丰村岩山口水源地至渣渡村九门洞供水系统建设,有效解决了渣渡村、新利村、利民村、和平村等4村的安全饮水问题。 3、2024年4月17日,聘请湖南省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开展锑浓度异常溯源工作,经组织专家多轮分析研究,形成了溯源工作方案。29日,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就溯源工作方案征求村民代表意见。 整改情况: 1、4月30日,正式启动了溯源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预计8月底可查明锑浓度异常源头。 2、4月16日,组织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对村民代表反映的问题一一进行解释,并由村民代表代为向其他村民传达会议精神。同时,组织“一线工作队”全部下沉到村,逐门逐户开展政策解释工作,最大限度争取村民的支持与理解。 | 未办结 | 无 * |
| 2 | d3hn202405100064 | 娄底市双峰县同德村村里的一条灌溉用小河一直以来被污泥堵塞,杂草丛生,导致几百亩良田无水灌溉。 | 娄底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娄底市双峰县同德村村里的一条灌溉用小河一直以来被污泥堵塞,杂草丛生”问题属实。 2、“导致几百亩良田无水灌溉”问题不属实。同德村内迷水河和龙田河贯穿全村,河流附近为双季稻基地,农田灌溉未受到影响。 | 部分属实 | 清理河道,确保顺畅。 | 处理情况: 1、因村内河道小桥修建,部分垃圾、杂草堵塞在钢管脚手架附近,目前不便打捞。在小桥完成修建、拆除钢管后,要求相关部门立即对漂浮物进行打捞,确保水面的整洁和河道的畅通。 2、要求该村制订河道保洁方案,对境内河流定期保洁,确保河道畅通。 整改情况: 该村制订了河道保洁方案,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安排专职保洁员,对境内河流定期保洁,确保河道畅通。 | 未办结 | 无 |
| 3 | d3hn202405100037 | 新化县鑫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修防火道之名欺占村民耕地、山林约30亩左右,实则违背村民民意采矿修路,且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采矿的手续上的村民签名系伪造。村民多次向县长和市长热线反映,但未得到解决。因村民取水口在矿山附近,采矿会影响水源,故请求停止采矿。 | 娄底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反映“以修防火道之名欺占村民耕地、山林约30亩左右,实则违背村民民意采矿修路”不属实。槎溪镇乐柏村于2021年11月21日向县林业局提交申请修建森林防火道路的报告,经现场踏勘、公示(无异议)、审批等程序后,乐柏村组织修建了该防火道。 2、“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采矿的手续上的村民签名系伪造”部分属实。2021年2月4日,采石场重设矿权村民代表座谈会实际没有召开,下面的到会人员签名系从其他会议记录上的村民代表签名复印过来的。2022年10月22日,乐柏村重新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参会人员充分发表了意见,这些资料已申报到省自然资源厅,作为申请新设矿权的资料。 3、“村民多次向县长和市长热线反映,但未得到解决”不属实。对群众诉求,槎溪镇多次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组长会议,逐户走访村民,及时妥善商量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 4、“因村民取水口在矿山附近,采矿会影响水源”正在调查。 | 部分属实 | 新化县鑫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手续未齐全之前不得生产。 | 处理情况: 持续跟踪,加强监管,新化县鑫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手续未齐全之前不得生产。 整改情况: 针对采矿可能会影响水源情况,槎溪镇已向县水利部门汇报,请求派专业人员对今后矿山开采是否会对村民取水点造成影响以及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再根据评估结果做出饮用水源解决方案,在村民安全饮水未解决之前,矿山不允许开采。 | 未办结 | 问责情况:槎溪镇于2023年12月19日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乐柏村支部书记曾德峰在乐柏新设矿山违规入股及弄虚作假申报矿山和其他工作廉洁方面的问题,镇党委高度重视,安排镇纪委初核,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先暂停曾德峰乐柏村支部书记职务和其定补干部待遇,待纪委把所有问题核清之后再一并处理,目前已完成初核,根据初核情况,拟对其予以党纪立案审查。 |
| 4 | d3hn202405100026 | 娄底市新化县上梅街道和新化县炉观镇小塘村,建立高坝但没有预留鱼繁殖渠道,对洄游鱼类的繁殖有一定影响,保护区内电鱼行为猖狂,没有任何部门管理。 | 娄底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保护区内电鱼行为猖狂属实;没有任何部门管理情况不属实。我县加强重点水域执法监管,紧盯交界水域、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以及群众信访举报非法捕捞多发高发水域,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及时消除各类非法捕捞风险隐患,确保“四清四无”常态化、可持续。聚焦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组织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乡镇扎实开展禁捕水域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巩固资江新化段水域禁捕成效,确保“禁渔令”铁令生威。2023年以来,我县先后依法查处了两起电鱼行为。 2、上梅街道和新化县炉观镇小塘村,建立高坝没有预留鱼繁殖通道,对洄游鱼类的繁殖有一定影响不属实。经调查,为方便上梅街道办集中村(原上梅镇小塘村)、炉观镇、三江村、洋溪镇的群众出行便利,解决渡船安全问题,2012年县交通局立项建设三江大桥,2014年7月竣工通车。由于三江会合,山溪水时涨时落,因常年山溪水冲刷导致三江大桥桥墩保护层脱落,桥桩基钢筋裸露在外,严重影响了大桥的使用寿命和通行安全。2020年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迅速处置炉观镇小塘渡口三江口桥桩基钢筋裸露的函》,2021年新化县移民局、新化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大中型水库移民2021年度第一批后扶到县项目计划的通知》对桥墩进行加固,2022年8月动工,同年12月竣工。按照交通部门和水利部门的设计要求,大桥原有的砂石保护层高1米,长90米,因为多年山溪水冲刷,保护层脱落。后来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水泥混凝土加固,建成永久性保护墙,恢复到高1米长90米。故此,认定举报件上所指的高坝为三江大桥下面的混凝土保护墙,而不是蓄水大坝。三江大桥下面的混凝土保护墙,涨水后保护墙会全部被淹没,洄游鱼类可顺利通过,该保护墙对鱼类的繁殖和生长造成影响依据不足。 | 部分属实 | 增强禁捕执法合力,全面清理整治非法网具,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非法垂钓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 处理情况: 1、2023年6月5日,查处何某楚、汪某花驾驶船舶携带电打鱼工具在大洋江张家院河段非法使用电力捕鱼,渔获物共计9.405公斤。6月21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2024年1月30日,查处袁某开、袁某之正驾驶塑料船在新化县炉观镇石板村大桥附近河段里电鱼。对当事人处罚款4000元,没收塑料船1艘、渔获物16kg和电鱼设备1套。 整改情况: 1、完善禁捕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依托河长制平台,以乡镇、村为基础单元,发挥基层组织及“护渔员”协助巡护作用,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划定管理区域,明确责任主体和权责清单,确保禁捕水域管理日趋完善。 2、增强禁捕执法合力。新化县农业农村、县公安、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执法监管,组织开展水上巡航、陆上检查、线上排查,全面清理整治非法网具,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非法垂钓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高压震慑,坚定不移纵深推进资江十年禁渔。 | 未办结 | 无 |
| 5 | d3hn202405100022 |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常年无视环保法律法规,排放有毒有害气体,附近居民经常晚上被呛醒。多次反映未得到满意回复,怀疑数据造假。 | 娄底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企业在2025年6月底完成超低排改造。 | 处理情况: 1、针对涟钢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管执法,2023年以来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8次。 2、2023年至今,接到涉及涟钢污染问题的信访投诉共5次,生态环境部门就涟钢环境问题立案查处、整改进展和下一步计划等相关情况进行了答复。 3、2023年8月,涟钢委托湘中博一公司开展的手工监测报告涉嫌造假,被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移送娄底市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同时涟钢针对相关问题强化内部考核问责,诫勉谈话3人,降职3人,免职1人。 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湖南省关于生态环境部调研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就涟钢的整改任务要求予以明确,涟钢对照整改方案制订了“一厂一策”工作方案。2023年5月,涟钢邀请国家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编制了《涟源钢铁环保治理提升规划中长期计划》。2023年10月,又邀请国家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监测总站联合开展了超低排放改造预评估工作,对存在的相关环境问题进行全流程梳理,进一步提升企业环境治理水平。2024年3月,涟钢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修订并印发《涟钢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同时印发《涟钢全员环保责任制》,明确涟钢各级环保管理责任,有效控制环境风险,推动涟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整改情况: 1、截止2024年4月底,已完成改造30项,正在实施46项,后续规划项目10余项,累计投资48亿元以上,预计2025年6月底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涟钢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相关环保技改项目按期保质完成,提升社会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 | 未办结 | 无 * |
| 6 | d3hn202405100016 | 娄底市双峰县梓门桥镇龙铃村李家组,黄某某侵占农田,违规建房,破坏环境。 | 娄底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 黄某某在其岳父宋某礼老宅基地(有宅基地土地登记证)进行翻修新建房屋,根据《双峰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24年4月已由双峰县梓门桥镇和梓门桥镇龙铃村两级批准。黄某某未占用耕地建房,未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 不属实 | 无 | 无 | 已办结 | 无 |
| 7 | d3hn202405100007 | 娄底市经济开发区碧溪河与娄澧公路交叉处有人非法电鱼、毒鱼,投诉举报无人受理。 | 娄底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 接交办件后,涟滨街道办事处、区乡村振兴事务中心迅速行动,联合开展相关情况调查,经对举报地点及周边区域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并对高车及太保社区附近居民进行走访核实,均反映从未发生过毒鱼现象,今年以来也未发现电鱼相关情况。区内同步核实2024年以来包括12345热线、禁渔举报电话、河长电话等渠道,未核查到涉电鱼毒鱼投诉举报未受理回复的情况。2023年,涟滨街道在碧溪河及涟水河北岸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对电鱼捕鱼现象进行监管,经查询记录,也未发现有电鱼毒鱼现象。下一步,拟加强巡查防范相关工作。 | 不属实 | 无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 已办结 | 无 |
| 8 | d3hn202405100006 | 娄底新化县槎溪镇傍山村以修路为名,在山上非法采矿,毁坏林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娄底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1、反映的“娄底新化县槎溪镇傍山村修路为名,在山上非法采矿”情况部分属实。 2、反映的“毁坏林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属实。 | 基本属实 | 对非法损毁林地面积的行为和非法采矿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 处理情况: 1、因杨某在修建林道时超林地审批许可范围非法损毁林地,新化县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2、对杨某非法采矿的行为,新化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正在调查中。 整改情况: 1、立即组织新化县林业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对杨武非法损毁林地面积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论予以依法处罚。 2、将加大对全县已审批林道和防火的监管力度,防止借修建林道之名而导致非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发生。 3、举一反三,对全县已审批的林道和防火道进行清查,严厉查处超审批范围非法损毁林地行为。 | 未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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