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正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使案
案号:
皖六交杨罚〔2023〕1200017号
案件名称:
安徽中正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当事人;
安徽中正物流有限公司
当事人地址:
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安传化信实公路港内a224室
执法单位:
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违法事实:
2023年06月07日1时18分,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杨小店超限超载检测站执法人员马瑞红、孙静松,执法证号:34151886、34150743,在六安市g312与一元大道交口处公路上巡查时发现周福瑜驾驶的车牌号为皖n48447的车辆涉嫌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后将车辆引导至杨小店超限超载检测站称重检测和调查,该车属于安徽中正物流有限公司所有,运载物为机制砂,可以解体。该车为6轴货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实际车货总重为139 吨,超限90吨,超限率为183.67%。
处罚依据:
处罚依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对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下列规定处罚:对货运车辆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记六分,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处罚结果:
给予安徽中正物流有限公司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救济渠道: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六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处罚日期:
2023-6-7公示日期:2023年6月7日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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