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1来源: 高新区税务局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分享:
2023年,在济宁市税务局和济宁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济宁高新区税务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托主题教育,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力度,不断优化税收法治环境,全力推动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学立本,不断夯实依法行政思想根基
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着力提升法治领域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一是通过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集体学法,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召开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各项要求以及省市税务局的安排部署,制定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本局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二是为全体税务干部举办法治专题培训4次,通过“以案释法”海报开展日常学法,组织区局税务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切实提升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围绕收入预算目标做好收入工作,促进税费收入高质量稳定增长;依托“大组收”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做好税收分析,积极堵漏增收,涵养重点税源,高质量完成组织收入任务。加大税源监管力度,全方位堵漏增收,努力实现管理质效和收入质量双提升。积极化解社保费欠缴难题,开展追缴欠费专项执法行动,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二)推进重点工作,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精准高效。依托“税直达”工作模式,提升政策落实精准化水平,制定了“一业一策”税收解决方案和出口退税“政策菜单”,由税收专家顾问团队对企业进行面对面、全流程辅导,相关工作经验获大众日报刊发;编订《2023年税费优惠政策汇编》和退役士兵就业宣传册,释放“精诚共治”工作合力,提升政策落实精准度、有效性。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深入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范税收政策管理,强化对拟出台的业务文件和相关制度措施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核,确保执法依据规范合法。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开展常态化清理工作,促进了执法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的系统化、规范化、法治化。
(二)深入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一是不断加强对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的效应分析和评估,加强政策落实评估分析,通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及时向上级提出优化完善建议;二是从征管一线收集政策执行不统一、口径不明确等问题,能够及时解决的第一时间解决,不能解决的通过《政策问题快反机制台账》及时向省局减税办反馈,目前已向省局反馈个税汇缴、重点群体就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方面的问题15个。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机制。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明确了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成、职责及议事规则,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对统筹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起到了保障和促进作用。
(二)落实落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总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和审核事项清单,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审核岗位,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的标准和金额,细化审核程序和流程,制定审核标准,完善审核文书,对所有重大税收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严格审核。
(三)充分发挥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作用。对于重大税收决策、决议特别是涉及数额较大、责任重大、情况复杂、社会关注程度比较高的问题,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退税减税工作领导小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进行集体审议。
(四)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积极推动公职律师参与到税务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工作中去,发挥“局内人、经验足”的优势,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精准法律意见,针对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程序正当等方面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梳理问题症结所在。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将公职律师的局内人优势与法律顾问的专业性优势相结合,秉承依法治税原则,结合征管工作实际,切实维护税收权威和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执法公示多维度。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税务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等公示平台,按照自动推送、人工上传的公示模式全方位多维度进行信息公示,打造阳光税务。二是法制审核强监督。加强重大法制审核,强化对欠税清理强制执行中的催缴催告、文书送达、法律依据等重点事项的法制审核,辅导执法人员正确开展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工作,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8次。三是进户执法有标准。更新执法记录仪15台,落实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等配套制度办法,组织执法音像记录专门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将音像数据上传到执法音像记录平台,完整保存执法证据。
(二)推行柔性执法,提升执法温度。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坚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一是落实落细“首违不罚”。制作《“首违不罚”场景式执法流程及相关文书模板》,明确执行口径,规范办理程序,对满足首违不罚条件的纳税人实行“首违不罚”,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二是贯彻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免予提供证明资料业务370件,持续减证便民,进一步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我局针对突发事件,坚持防在源头,以处之有方、防之有效为目标,合理配置应对突发事件的资源,扎实推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以及市税务局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应急规定,结合税务部门工作实际,以科学性、指导性、实用性为宗旨,制定并实施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突发事件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详细规定了突发事件的预防和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等内容。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依法依规处置是应对突发事件最有效的方法和手段,2023年为全体税务干部举办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专题讲座3次,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坚持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征纳矛盾产生。对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解决。注重综合运用疏导、教育、协商、调解、和解等方法,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合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投诉举报案件。
(二)增强征纳互动沟通。充分释放数字化工作效能,积极推进服务热线“三线合并”,开展12366热线“穿透式”分析,有效化解了“热线过热”问题,热线数据“穿透式”分析排名由跃升至省内上游水平;在某外资企业特别纳税调整工作中,积极联动总局与国外税务机关开展协商,历经3年时间6轮谈判帮助企业消除重复征税,获得高新区通报表扬与陈成华书记肯定批示各1次。
(三)依法化解涉税争议。建设“枫桥式”税务分局,以“慧办税”党建品牌为引领,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税费服务有机结合,打造“枫速”纳税服务快反机制,在争议调解、团队协作、网格兜底等方面为纳税人缴费人全程护航,形成基层税收治理“高新经验”。2023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依法组织开展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税务机关和党工委、管委会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局内各部门法定职责履行情况和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
(二)加强内控管理。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区局各部门内控岗的作用,以税务执法和行政管理方面的监控为主,开展内控工作。年初制定年度内部重点风险防控计划,年末开展内部控制情况自我评估,按要求完成财政部内控评估报告。强化现金税费征缴管理,制定现金税费征缴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和措施。利用内控平台开展专票电子化内控风险疑点的人工巡查工作,按季度开展政策落实风险应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开展执法督察。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通过金三系统调取执法数据开展网上执法督察,进一步提升了首违不罚、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执法文书制作和送达等工作质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着力推进税务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2023年,我局不断增强“现代化建设信息化先行”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以智慧税务驱动税收征管改革,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推进数据管理平台化。稳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推进信息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坚持包容审慎理念,实施柔性化“递进式执法”,通过金税三期等线上平台,充分发挥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优势,以数据分析识别涉税风险,更多引导督促纳税人自行纠正。依托山东省税务局智慧非税平台,对应享未享、应缴未缴、不应享而享等政策的缴费人逐户核实,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推进全场景办税智慧化。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充分发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客户端的作用,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业务;立足高新区企业主体多元化的情况,制作了针对不同群体的办税服务场景指南,实现了对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的快速响应,提升了多元化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
(三)加快推进税收数据有序共享。建立健全税收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数据提供、使用、管理等各相关方的权利和责任,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充分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和税务执法工作。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依法依规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涉税数据。
十、健全税务政治建设推进体系,把握旗帜鲜明讲政治的第一要求
我局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原则,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税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区局党委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领导责任,谋划法治税务建设各项任务,定期安排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税务建设的重大问题,主动向上级税务机关和区党工委报告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区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税务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充分发挥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职能,健全工作机制,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例会,集体研究决定依法行政重大事项,审议依法行政工作规划,把领导小组建设成为党委对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
2023年,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济宁市税务局和济宁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着力优化税务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有效提升了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税务干部队伍适应新形式、应对新挑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税收法治化建设还需加力,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精确性需要进一步提升等。
2024年,济宁高新区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一体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努力实现征管效能的跨越式提升,进一步落准落实税费政策,充分释放税费优惠政策效应,持续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税收营商环境向好向优,不断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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