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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情况发现问题的通报

来源: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情况发现问题的通 时间:2024-01-12 11:14:33 查阅:230

各市(地)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提高各地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效能,我厅委托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监测与科研中心组织开展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及审批文件技术复核工作。本次复核按照市(地)全覆盖、突出重点行业、随机抽取的原则,对全省范围内68个入河排污口(约占比20%)的设置论证报告及审批文件开展复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审批文件方面

复核发现4份入河排污口审批文件不规范,审批文件缺少废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未对建设单位入河排污口排放水质、水量监测数据报送等提出要求(详见附件1)。

二、设置论证报告方面

复核发现8份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存在质量问题,主要包括论证范围不全面,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不详细,水环境影响分析不深入,规范化建设内容不具体等(详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请各市(地)生态环境局将通报转发至相关单位,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进一步强化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审查和审批把关,加强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单位的监督指导,督办报告编制单位对通报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有效提升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质量。各地要结合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联系人:王若楠何佳吉

电话:0451-87113088 0431-80586162

附件:1.入河排污口行政许可决定书复核问题清单

2.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复核问题清单

附件1

入河排污口行政许可决定书复核问题清单

序号名称存在的主要问题审批部门编制单位建设单位
1关于准予木兰县东兴镇满天村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决定书(哈木环入河许〔2021〕2号)1.引用标准名称及文号不规范。

2.缺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

哈尔滨市木兰生态环境局黑龙江学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桦川县中星村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佳环函〔2022〕17号)1.引用标准名称及文号不规范。

2.缺少废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监测数据报送要求。

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黑龙江泽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桦川县给排水有限公司
3关于黑龙江铁力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伊环水审〔2023〕1号)1.缺少废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要求。

2.缺少废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监测数据报送要求。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黑龙江铁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七台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意见(七环函〔2022〕113号)排水去向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不一致,且没有提出相应的管理要求。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黑龙江能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核七台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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