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
根据《江苏省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苏经信信推〔2011〕734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要求组织开展2013年度省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基地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内容应重点反映信息技术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
2、各申报单位须根据《认定办法》要求向我委提交申请报告、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申报材料需准备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同时报送我委,申报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通知文件及有关表格可从我委外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czetc.gov.ex2.http.80.ipv6.changzhou.gov.cn/)下载。
三、申报时间
请各辖市、区经信部门对各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认真把关,于6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委信息化推进处,并将电子材料汇总后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于波,电话:85681284,传真:85681284,电子邮箱:cz_xtc@163.com。
附:1、江苏省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基地申报书
2、信息化应用重点产业集聚区业务收入统计表
2013年5月30日
项目编号:
江苏省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基地
申 报 书
申报单位(印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二○ 年 月
填 报 说 明
1.依据《江苏省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编制本表。
2.请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本表。本表所填数据的统计截止日期均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
3.用钢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填报(a4纸张),字迹工整清楚,页面保持整洁,左侧装订成册。
4.表中各栏大小可随内容调整。
5.申报单位为乡镇(农村街道)、行政村或其它农村产业集聚区。
6.本表格电子文档可从“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告”栏目下载,网址: www.jseic.gov.cn。
| 申报单位 | 负责人 | ||||||||
| 所在地 | 市 县(市、区) 乡(镇) | ||||||||
| 申报类型 (单选,打“√”) | □乡镇(街道) □行政村 □其它产业集聚区 | ||||||||
| 申报领域 (单选,打“√”) | □ 经济领域 □社会领域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邮政编码 | |||||||||
|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总人口,gdp总量,人均收入,行政村/自然村数量,中小学数量,村卫生室数量,信息化应用概况、取得的成绩等,不超过800字) | |||||||||
| 信 息 化 应 用 情 况 信 息 化 应 用 情 况 | 申报单位为乡镇及其产业集聚区的,填写以下各项: | ||||||||
| 基 本 条 件 | 设立信息化综合协调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 □是 □否 | |||||||
| 建立信息化统筹协调机制(需在申报材料附依据) | □是 □否 | ||||||||
| 已通光缆的行政村覆盖率 | % | ||||||||
| 计算机普及率 | 台/百户 | ||||||||
| 家庭宽带普及率 | % | ||||||||
| 建有“五个一”标准的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 | □是 □否 | ||||||||
| 建有乡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网站地址 | □是 □否 | ||||||||
| 建有“五个一”标准的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点覆盖率 | % | ||||||||
| 建有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村级覆盖率 | % | ||||||||
| 申报条件(经济领域) | 已实现信息化应用的重点产业(可多选,需在申报材料附依据): □农业生产基地与科技示范园建设 □农田基本建设 □农作物种植 □禽畜水产养殖 □农产品加工 □农业生产管理 □农产品销售 □其它 | ||||||||
| 上述重点产业集聚区上年度业务收入及占gdp比重 | 亿元; % | ||||||||
| 年业务收入超1000万元的信息化应用典型数量 | 个 | ||||||||
| 申报条件(社会领域) | 已实现信息化应用的领域(可多选,需在申报材料附依据): □镇务公开 □财务公开□农技推广 □合同管理 □土地管理 □三资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党群管理 □医疗卫生 □社会保障 □社会救助 □养老服务 □其它 | ||||||||
| 中小学全部建有计算机教室 建有校园网的中小学比例(需在申报材料附依据) | □是 □否 % | ||||||||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联网 | □是 □否 | ||||||||
| 实现农民就诊实时结报 | □是 □否 | ||||||||
| 建立农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 □是 %;□否 | ||||||||
| 乡镇卫生院接入远程医学教育或远程会诊系统 | □是 □否 | ||||||||
| 村卫生室接入远程医学教育或远程会诊系统的比例 | □是 %;□否 | ||||||||
| 实现村民信息互动服务(需在“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中具体说明) | □是 □否 | ||||||||
| 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科技信息资源、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资源等平台向村民提供党建、文化、科技、教育等信息服务(需在“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中具体说明) | □是 □否 | ||||||||
| 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工作日全天开放 | □是 □否 | ||||||||
| 申报单位为行政村及其产业集聚区的,填写以下各项: | |||||||||
| 基 本 条 件 | 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化工作 | □是 □否 | |||||||
| 已通宽带的自然村覆盖率 | % | ||||||||
| 计算机普及率 | 台/百户 | ||||||||
| 家庭宽带普及率 | % | ||||||||
| 建有“五个一”标准的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点 | □是 □否 | ||||||||
| 建有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网站地址 | □是 □否 | ||||||||
| 申报 条件(经济领域) | 已实现信息化改造提升产业(可多选,需在申报材料附依据): □农业生产基地与科技示范园建设 □农田基本建设 □农作物种植 □禽畜水产养殖 □农产品加工 □农业生产管理 □农产品销售 □其它 | ||||||||
| 上述重点产业集聚区上年度业务收入及占gdp比 | 亿元; % | ||||||||
| 年业务收入超1000万元的信息化应用典型数量 | 个 | ||||||||
| 申报 条件(社会领域) | 已实现信息化应用的领域(可多选,需在申报材料附依据): □村务公开 □财务公开 □农技推广 □合同管理 □土地管理 □三资管理 □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党群管理 □医疗卫生 □社会保障 □社会救助 □养老服务 □其它 | ||||||||
| 中小学建有计算机教室; 中小学建有校园网(需在申报材料附依据) | □是 □否 □是 □否 | ||||||||
| 村医疗服务站接入远程医学教育或远程会诊系统 | □是 □否 | ||||||||
| 实现村民信息互动服务(需在“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中具体说明) | □是 □否 | ||||||||
| 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科技信息资源、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资源等平台向村民提供党建、文化、科技、教育等信息服务(需在“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中具体说明) | □是 □否 | ||||||||
| 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点工作日全天开放 | □是 □否 | ||||||||
注:上述条款如不适用,注明原因。
|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信息化应用获奖情况等) | |
| 申报单位申明: 对本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
| 县(市、区)主管部门形式审查意见: (牵头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 |
| 省辖市主管部门联合初审意见: (牵头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 |
| 省主管部门联合评审意见: (牵头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 |
申报单位类别:□乡镇 □行政村 □其它 (单位印章)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 | 上年度业务 收入(万元) |
| 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