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人民法院关于永康市经济开发区房产拍卖的公告
永康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6月5日10时至2017年6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永康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永康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79/07,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永康市广胜五金有限公司位于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子政路118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永国用(2007)第4108号,使用权面积9924.51平方米;房权证编号:wjy00001036,建筑面积3772.09平方米、wjy00001038,建筑面积3542.27平方米、wsy00001037,建筑面积4233.94平方米,另有未确权建筑物面积为58.64平方米;该区域工业集聚程度高,道路通达度较好,交通便捷,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房产租赁情况:1.办公楼40平方米、2号厂房一楼405平方米有租赁,已涤除;2.1号厂房一楼1254平方米,2号厂房一楼1124平方米及食堂122平方米,有租赁,租期至2023年12月15日,租金已付至2023年12月15日止;3.1号厂房一楼456平方米,二楼856平方米,办公楼120平方米,有租赁,租期至2026年3月28日止,租金已付至2026年3月28日止。)
起拍价:2058.38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5月3日起至2017年6月2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6月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7月6日前缴入法院账户(请勿转入支付宝)
1、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永康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228580799900197100)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9-8714006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9-89292625(房产情况);0579-8929273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永康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