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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市区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zrzy.jiangsu.gov.cn 时间:2024-01-22 13:35:02 查阅:120

淮安市市区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淮安市国土资源局

江苏金宁达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1、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1.1计划的目的

为有效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淮安市城市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及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促进淮安市市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淮安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1.2计划的意义

1.2.1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有利于促使土地市场有序运行

无论是现代经济理论还是国家的经济运行实践都表明,有了科学合理的计划,市场运行才能减少盲目性,才能有序运行。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体现了对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有了这个计划,才能对供多少地,何时供,以什么方式供,供应结构、方向如何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进一步提高城市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1.2.2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土地调控作用

2004年以来,中央要求利用土地闸门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而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对落实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特别是去年以来,徐绍史部长多次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性,指出土地计划的职能已从单一服务于土地资源管理,逐步转向管理与宏观调控并重。

2010年以来国家的房价调控,在运用金融、税收手段的同时,更加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的控制作用。编制科学合理的住房供地计划,可以控制住房供地结构和时序,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中低收入阶层住房有保障,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理性发展。

1.3计划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7)《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9)《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10)《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1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1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13)《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

(14)《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

(15)《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

(16)《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17)《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6号)

(18)《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

(19)《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20)《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21)《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2012〕98号)

(22)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0〕282号)

1.3.2技术依据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源部2010年8月8日发布,2010年9月1日起实施)

1.3.3数据依据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5号)

(2)《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3]50号)

(3)《关于淮安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13年1月7日在淮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文件)

(4)《关于下达2012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2〕266号)

(5)各区、各部门填写的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请表(2013年度)

(6)2002年以来历年各区供地项目台帐

(7)2012年底淮安市存量土地情况

(8)2013年预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万顷良田工程可增加的建设用地指标数量

2、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和支撑。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进一步促进淮安市市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2基本原则

2.2.1城乡统筹原则

以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为基础,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旧区、新区的关系,落实区域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扎实推进重点新城区、开发区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2.2.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充分认识到淮安市市区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压力,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2.2.3供需平衡原则

充分考虑近几年来淮安市市区工业投资、房地产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土地收购储备计划、住房建设规划和计划等,科学、合理地安排土地供应,形成以市场需求指导供应计划,以土地供应引导投资和消费的模式。

2.2.4有保有压原则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控制供应总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2.2.5因地制宜原则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不应简单的“一刀切”,而应密切结合各地发展情况,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用地需求状况等因素,因地制宜的制定切合实际的供应计划。同时适当考虑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特殊用地的偶发性,及时调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以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

3、计划指标

3.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3年度淮安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962.09公顷以内。

3.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3年度淮安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16.8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78.62公顷,住宅用地445.65公顷(其中:廉租房用地0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0.63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14.55公顷,限价商品房用地29.87公顷,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275.82公顷,其他商品房用地124.7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5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4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公顷,特殊用地0公顷,详见表1、图1。

表1淮安市市区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表

用途

面积

合计商服用地工矿仓储

用地

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
小计廉租房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公共租赁房用地限价商品房用地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其他商品房用地
公顷962.09116.83378.62445.6500.6314.5529.87275.82124.788.5212.4700
14431175256796685092184484137187212818700
百分比(%)10012.1439.3546.3200.071.513.128.6712.970.891.300
图1淮安市市区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图

3.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包括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要求,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出让须采用招拍挂形式,因此,对于本年度供应的商服用地、住房用地中的商品房用地和工矿仓储用地都将采用招拍挂形式出让。根据淮安市近两年的供地方式,廉租房用地、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用都以划拨形式供应。从各单位填报的《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来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用地项目均符合《江苏省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供地范围,都将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综上所述,拟定了2013年淮安市市区各类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方式,见表2。

表2淮安市市区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计划表

地类名称拟供应方式拟供应量(公顷)
商服用地招拍挂出让116.83
住房用地廉租房用地划拨0
经济适用房用地划拨0.63
公共租赁房用地划拨14.55
限价商品房招拍挂出让29.87
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招拍挂出让275.82
其他商品房用地招拍挂出让124.78
工矿仓储用地招拍挂出让378.6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划拨8.52
交通运输用地划拨12.47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划拨0
特殊用地划拨0
经汇总统计,2013年度淮安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采用出让方式供地925.91公顷,采用划拨方式供地36.17公顷。

3.4住房用地供应量

2013年度淮安市市区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约445.65公顷。

3.5住房用地供应结构

2013年度淮安市市区住房用地供应量中,廉租房用地0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0.63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14.55公顷,限价商品房用地29.87公顷,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275.82公顷,其他商品房用地124.78公顷,如表3、图2。

表3 2013年度淮安市市区住房用地供应结构表

类别廉租房

用地

经济适用房用地公共租赁房用地限价商品房用地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其他商品房用地合计
面积(公顷)00.6314.5529.87275.82124.78445.65
面积(亩)09.45218.25448.054137.301871.706684.75
百分比(%)00.143.266.7061.8928.00100
图2 2013年度淮安市市区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图

3.6住房用地供应类型

根据对淮安市市区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的分析,增量土地约占70%,因此,预计2013年淮安市市区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增量土地约316.51公顷,存量土地129.14公顷。

4、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政策导向

4.1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2013年2月2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楼市调控“国五条”,明确要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4.2从严控制总量、严格保护耕地,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面对淮安市市区土地供需矛盾土地和人多地少的现状,通过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供应,进一步促进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在有限的土地供应中从严控制各类建设用地,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对未列入供应计划的用地项目,一律不得供应土地。

4.3重点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合理调控不同档次住宅用地的供应

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计划是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的重中之重,今年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要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重点保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项目用地。合理调控不同档次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的供应,所有出让的住宅用地中,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适度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用地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严格控制大户型商品住房供地,严禁向别墅供地。

4.4严格遵循土地供应方式和程序,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作用

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5、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5.1建立土地供应计划实施的组织机制

建立土地供应计划与土地市场需要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实行土地信息管理,建立完善的市场信息网络。从局部信息中提炼出反映全局的信息,根据市场的热度,确立土地的供给。

5.2积极强化措施,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服务效率质量

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市国土资源局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措施,加强协同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5.3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有效实施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实施好本区的计划指标,市、区发改、国土、财政、住建、规划、房产、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5.4加大批后监管力度,确保已批土地得到有效利用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对已经批准供地的监管力度,做到土地用途正确,出让金及时收缴到位,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得到落实。

6、淮安市市区2013年度拟供应经营性用地地块一览表

根据各单位、部门上报的用地需求情况,经过对拟供应地块的前期条件进行了整理,2013年度淮安市市区拟供应经营性用地地块约90宗,各宗地具体情况详见表4。

表4淮安市市区2013年度拟供应经营性用地地块一览表

序号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宗地位置土地面积(公顷)用途
1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保区配套商业用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街以东、迎宾大道以北9.20商服用地
2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空港产业园度假村北至纬一路,南至纬二路,西至机场中路,东至经五路10.93商服用地
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森商业广场合肥路东侧、汕头路南侧4.00住宅用地
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渔管委地块天津路西侧、长江路北侧0.79商服用地
5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森商业广场合肥路东侧、汕头路南侧4.00住宅用地
6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花园二期深圳东路以南、安澜路以东5.66住宅用地
7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马厂一期南马厂大道以西,内湖路以南4.08住宅用地
8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东一期开明路以东,李席路以南3.15住宅用地
9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经学院安置小区(一二期)明远路北侧,通甫路西侧4.00住宅用地
10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经学院安置小区三期明远路北侧,通甫路西侧2.67住宅用地
11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化工安置小区一期淮盐路以东、盐南大道以南、和睦路以西、新淮洪路以北5.39住宅用地
12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东路商业街威海东路北侧、荷香路西侧3.82商服用地
1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农贸市场机场路北侧、经二路东侧1.13商服用地
14清浦区百纳大厦北京南路西侧、天成大厦东侧0.45商服用地
15清浦区爱氏育婴总部经济大楼北京南路西侧、明远路南侧7.27商住用地
16淮安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市场研一路以东,横七路以南1.33商服用地
17淮安工业园区宏宇4s店淮海南路以西,横一路以南1.47商服用地
18淮安工业园区广本理念4s店工业园区汽车城1.27商服用地
19淮安工业园区雨田4s店工业园区汽车城0.80商服用地
20淮安工业园区启越汽贸工业园区汽车城0.50商服用地
21淮安工业园区立人南龙江路南,淮海南路东5.96商住用地
22淮安工业园区文通普陀路东,春晖路北9.37商住用地
23淮安工业园区城开集团二期玉龙路东,春晖路北6.15商住用地
24淮安工业园区生态酒店栖霞路西,古盐河南0.68商服用地
25淮安工业园区商业街昆仑路西,春晖路北2.53商服用地
26淮安区共创职工居住区广州路北侧、237省道东侧3.33住宅用地
27淮安区城东乡政府北侧地块吴鞠通路东侧、藏军洞路南侧、

铁云路西侧、杜康桥路北侧

15.93商住用地
28淮安区铁云路东侧地块铁云路东侧

纬二路南侧

1.97商住用地
29淮安区丝绸厂周边地块城河街东侧、

竹巷街南侧

6.67商住用地
30淮安区清华苑北侧地块承恩大道南侧、

楚州大道西侧

20.00商住用地
31淮安区凤胜南侧商住地块经十三路东侧

华西路北侧

7.80商住用地
32淮安区纬七路北侧商住地块经十六路东侧

纬七路北侧

3.07商住用地
33淮安区国际商城北侧2-2地块康马路西侧、

度康桥路北侧

11.47商住用地
34淮安区宙辉大酒店南侧翔宇大道南侧、

梁红玉路西侧

20.20商住用地
35淮安区翔宇大道南侧商办地块237省道西侧

翔宇大道南侧

9.47商服用地
36淮安区铁云路东侧商办地块铁云路东侧

华西路南侧

10.53商服用地
37淮安区经十四路东侧研发地块经十四路东侧

华西路南侧

7.80商服用地
38淮安区信用联社办公楼北侧信用联社大楼北侧,

府前路南侧

2.00商服用地
39淮阴区办公西至经十路、北至淮河路1.00商服用地
40淮阴区俊亿总部大厦西至南昌路、南至淮河路0.78商住用地
41淮阴区富泰革地块商住西至南昌路、北至淮河路、东至合肥路3.80商住用地
42淮阴区九江路菜场西至渭河路、南至九江路1.70商住用地
43淮阴区清江变压器地块居住北至珠江路、南至香江路、东至汇达小区6.67商住用地
44淮阴区湿地公园北至黄河路、南至古黄河、西至广州路40.00商住用地
45淮阴区s237服务区(南)237省道南侧1.33商服用地
46淮阴区杨井商务中心南至盐河、北至长江东路、西至渭河路7.00商服用地
47淮阴区东城法院西至三杨路、南至淮河路、北至佟洼路1.30商服用地
48淮阴区混凝土及沥青搅拌王营镇盐河工业园线路东侧、盐河北侧4.63住宅用地
49淮阴区广历建材城北至珠江路、东至西安路、西至韩侯大道、南至崔庄村9.97商服用地
50淮阴区新城嘉苑南至纬四路、西至长安路、北至纬三路、东至犇盛化工5.35住宅用地
51淮阴区社会事业大厦北地块东至西安路、北至纬一路、西至长安路、南至社会事业大厦4.68住宅用地
52淮阴区社会事业大厦西地块东至长安路、北至纬一路、西至韩侯大道、南至长江西路8.96住宅用地
53淮阴区看守所北地块东至长安路、南至看守所、西至次二路、北至长江西路5.81住宅用地
54淮阴区黄河西路变电所东地块西至变电所、南至黄河西路、北至泰和二期、东至星光路1.81商服用地
55淮阴区淮安市快达物流鑫园村7组2.37商服用地
56清河区防疫站北侧地块东:北京北路 南:上海西路 西:金鼎路 北:苹果国际3.33商住用地
57清河区水渡口2、3号地东:国税局 南:东郊北路 西:环宇路 北:汽车改装厂7.47商住用地
58清河区电信大楼北侧地块东:翔宇大道南:电信大楼 西:三中学校北:健康东路9.47商住用地
59清河区农科院 地块东:淮海路北侧南:军营路 西:中山路 北:古黄河20.00商住用地
60清河区烟厂大学生宿舍地块东:利苑路 南:利苑小区 西:锦绣装饰城北:淮海西路0.53商住用地
61清河区汽车4s店旺旺南侧0.67商服用地
62清河区百姓大舞台南京路西侧1.13商服用地
63清河区淮河老街古淮河景区内1.40商服用地
64清河区青龙湖会所宁连路东侧6.00商服用地
65清河区淮扬菜二期河畔路北侧0.43商服用地
66清河区幼儿园河畔路北侧0.53商服用地
67清河区汽车4s店旺旺南侧0.73商服用地
68清河区居住三坝街西侧2.40住宅用地
69清河区飞耀路商住深圳东路北侧9.73商住用地
70清河区安置房五期北贵阳街西侧5.73住宅用地
71清河区南京润天a景秀路东侧5.47住宅用地
72清河区南京润天b贵阳街西侧6.00住宅用地
73清河区南京润天c驾校东侧6.87住宅用地
74清河区西游记乐园河畔路北侧6.66商服用地
75清河区原检察院地块大同路南侧2.67商服用地
76清河区原纪委地块大同路南侧2.13商服用地
77清河区临河路南侧临河路南侧20.13商住用地
78清河区盐河路南侧a盐河路南侧23.80住宅用地
79清河区盐河路南侧b盐河路南侧29.07住宅用地
80水利资产樱花园西北角东至樱花园,西至承德路,南至故黄河,北至樱花南侧,占地30亩2.00商服用地
81水利资产中医院南侧1号东至环宇路、北至中医院、南至规划路、0.33商服用地
82水利资产中医院南侧2号东至中医院、北至中医院、南至规划路0.31商服用地
83水利资产永和家园北侧地块东至西安路,西至黄河路,南至永和家园,北至中经路,占地65亩4.33商住用地
84水利资产灰场2号地块东至清河家园,南至河堤路,西至规划路,北至漕运西路,占地220亩13.33商住用地
85水利资产灰场1号地块东至1号地,西至西安路,南至河堤路,北至漕运西路,占地230亩11.67商住用地
86水利资产北京路西侧地块东至北京路,西至桃花岛,南至军营路,北至故黄河,占地260亩,13年上市90亩6.00商住用地
87水利资产淮海西路200号地块东至加州城,北至繁荣新村,西至清河路,南至淮海西路北,占地87亩5.80商住用地
88水利资产淮海北路东侧地块东至银川路,南至健民路,西至淮海北路,北至大治路,占地70亩4.67商住用地
89水利资产延安东路南侧地块东至承德路,北至延安路,南至运北路,西至徐家湖路,占地340亩,13年上市140亩9.33商住用地
90水利资产1605粮库地块东至淮海南路,南至大运河,西至农垦宿舍,北至运北路,占地65亩4.33商住用地

7、淮安市市区2013年度拟供应经营性用地地块分布图

根据各区上报的地块位置图,以淮安市市区2011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图为基本底图,编制了淮安市市区2013年度拟供应地块分布图,并已acrgis为数据平台,建立了拟供应地块的空间和属性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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