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以下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于万庆,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19
持证人:陈 宇,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25
持证人:陈景新,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35
持证人:董 波,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07
持证人:顾亚范,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57
持证人:何 晖,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13
持证人:黄士军,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42
持证人:李明亮,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37
持证人:刘光利,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10
持证人:马莉华,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52
持证人:孟 伟,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17
持证人:任铁峰,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41
持证人:王殿军,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15
持证人:王文忠,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58
持证人:王兴国,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40
持证人:王艳君,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46
持证人:徐 萍,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01
持证人:杨大伟,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56
持证人:袁洪艳,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05
持证人:张景日,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00
持证人:邹武佳,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21
持证人:孙继红,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03
持证人:王中士,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26
持证人:宫树中,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34
持证人:孙跃光,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09
持证人:徐 辉,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45
持证人:孙鹤文,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48
持证人:任延林,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44
持证人:李英伟,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55
持证人:李一凝,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02180830
以上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