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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关于眉山市洪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07.3296万股股权价值(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来源:www.rmfysszc.gov.cn 时间:2022-10-17 15:49:51 查阅:186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们法院

竞买公告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14日10时至2022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9/0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487.58302175wafowx,户名: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眉山市洪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07.3296万股股权价值

评估价:1524100元,起拍价:1219280元,保证金:121928元,增价幅度: 6096元。

注:郑重提醒各竞买人,股权价值与是否实缴出资、公司资产、经营情况及市场风险等多因素相关,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拍卖人不承诺和保证本次拍品可能存在的瑕疵,股权所涉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及相关投资仅作参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股权价值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充分进行尽调,谨慎购买,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咨询了解拍卖标的现况,拍卖成交后责任自负。

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股权变更相关的事宜,法院及发布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能变更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若拍卖、变卖成交,眉山市洪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运营状态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了解,并自行评估竞买风险。

本次拍卖以标的物实际情况为准,本院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现状、瑕疵等相关情况已在公告中作了客观说明,竞买人需在竞拍前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四川中天恒宇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出具的《川中恒资评报字(2022)第b138号》资产评估报告,详细了解标的物信息。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前往眉山市洪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了解公司章程、经营状况、财产状况、资产状况等。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责任自负,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2年11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本院已委托四川银荃辅拍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银荃辅拍”,咨询编号:“yq20669”,咨询电话:0816-2546666 18990161234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银荃辅拍”进行咨询。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因报告所列事项较多,意向竞买人可查阅上传的评估报告。

本次拍卖公告所披露的各种情况说明和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不作任何瑕疵保证。竟买人应当请自行作全方位的调查、了解,一旦参与竞拍,视为对评估报告中所列举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全部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各种纠纷、瑕疵的认可和接受。

关于悔拍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法院人法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须符合国家和有关政府部门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六、拍卖竞价成功后,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标的物所涉及其他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上述起拍日前五日内与本院联系,提交异议材料采用邮寄方式的,收件有效期限为起拍日前一日工作时间内,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权利。为保障你的权益,请将邮寄的途中时间预计在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请在标的起拍日前三日向管理人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

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在公告前无自然人和企业法人向本院主张优先购买权。

十、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任何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11月25日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元分行御锦湾支行;账号:9558 8523 0900 0252 728),转账时请备注“(2022)川0802执1452号案拍卖成交款”。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者逾期支付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此款项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扣缴保证金不足以抵扣重新拍卖与原拍卖差价的,管理人将对原买受人追缴剩余款项。

十三、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提供的过户材料后一个月内自行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进行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816-2546666 18990161234

注: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

廉政监督(投诉)电话:本院纪检监察处0839-3310857-504

淘宝客服:400-822-2870

本院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蜀门北路一段34号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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