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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第4号(总第121号):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www.mas.gov.cn 时间:2024-06-03 09:15:00 查阅:934

——2023年8月30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孙兆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审计局组织对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是马鞍山市极具考验、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紧围绕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扎实开展制造业倍增突破年活动,统筹做好“六稳六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事业工作,全年发展的主要目标较好完成,实现了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从审计情况看,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抓服务、扩内需,经济运行持续稳固。全面落实国家新出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降低疫情冲击影响,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退税及缓税缓费68.6亿元,财政部门降费8076.5万元,减免承租产权归属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0.98亿元。推动财政金融政策融合,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累计为138户企业提供续贷过桥资金8.1亿元,兑现57户企业上市挂牌奖励资金2087.5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67亿元,拨付财政贴息资金4193.95万元。全年发放消费券2500万元,降低疫情对消费市场影响,促进市场复苏和潜力释放。

——抓实事、增福祉,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002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标补助资金1635万元,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全市发放就业补助资金1.31亿元。落实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参合,安排补助资金8275万元。推进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体系建设,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安排补助资金3042万元。

——抓统筹、补短板,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亿元,实施财政衔接资金项目347个。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保障实施我市“农田四变”创新举措。安排专项资金6325万元,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在全省创新开展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重点打造美丽乡村七个示范片区。

——抓审计整改、促规范,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更加权威高效。实行审计整改工作闭环管理,强化全面整改,实行清单销号管理,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2019年以来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74个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要求,纠正问题金额9.2亿元,促进修订出台制度34项。

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92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103.71亿元,一般债务转贷及下级上解等收入82.23亿元,收入总计271.86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33亿元,加:对下转移支付82.48亿元,一般债务转贷及上解上级等支出65.7亿元,支出总计265.5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88.97亿元,支出总计183.88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47亿元,支出总计4.47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13.02亿元,支出总计110.26亿元。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预算分配、财政资源统筹、决算草案编报、对下级政府财政监管等4个方面情况。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87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103.71亿元,一般债务转贷及下级上解等收入84.33亿元,收入总计230.91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48亿元,加:对下转移支付90.01亿元,一般债务转贷及上解上级等支出65.13亿元,支出总计225.6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77.63亿元,支出总计175.0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2.83亿元,支出总计2.8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13.02亿元,支出总计110.26亿元。结果表明,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宏观调控政策,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突出重点事项保障,财政运行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预算分配仍存在薄弱环节

1.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合理。一是部分“三保”支出预算编制不精准。因未考虑上年资金结余较大因素,年初预算安排关停破产改制企业和自由职业者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生活费350万元,当年执行率为0;因未考虑市与区(开发园区)财政体制因素,年初预算安排市区(开发园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优惠减免人员缴费补助600万元,执行率仅为39.46%;因未考虑项目实施进度、合同条款约定支付比例因素,年初预算安排慈湖河体育公园项目1160万元,执行率仅为45.58%。二是个别单列专项预算编制不合理。因未考虑国控断面补偿资金应由上级财政奖补的因素,年初预算安排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1100万元,执行率仅为48.9%。

2.单列专项执行不到位。一是民生工程单列专项安排技工院校市级免学费、市级助学金1736.2万元,因实际招生规模未达到预算测算人次,执行率仅为22.92%。二是市级人居环境建设单列专项资金当年下达县区4965.24万元,因与专项债安排重复等原因,执行率仅为52.32%。三是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单列专项安排22524.31万元,因部分子项目未转运维、未办理价款结算等原因,执行率仅为47.49%。

3.转移支付分配管理不够合理。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比例低。市本级年初实际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数额为28818万元,占比仅39.12%。

4.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仍有薄弱环节。一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抽查65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定量指标占比不高,仅为45.92%。二是事前绩效评估管理不到位。抽查由市市政管理处组织实施编制的6个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发现基本情况和评估内容有多项内容雷同。三是个别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内容不完整。从抽查的3个项目看,其中:2个项目以处于建设期为由,未对项目效益进行评价;1个项目没有产出、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

(二)财政资源统筹仍需向纵深推进。一是存量资金339.23万元未上缴。其中:住房货币化补贴账户增值利息收入265万元。二是项目结转结余统筹规定执行不严格。2022年,市财政局向已结转1012.86万元的3个“四合一”项目继续安排资金1590.65万元,当年仅使用26.02%,年底结转增至2057.97万元。三是公物仓管理不完善。我市公物仓管理办法规定了罚没物品纳入公物仓管理,但是,市财政局既未建立相应审批和备案制度,也未将执法执纪单位罚没物品、收归国有的涉案物品纳入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四是政府性资金考核杠杆和导向作用不明显。2022年参与政府性资金考核的银行存款总额为2652500万元,其中社保资金占考核资金总额的78.57%。但是,因与社保资金保值增值统筹力度不够,实际参与存贷比考核的资金为35800万元(其中社保资金19400万元),仅占考核资金总额的1.35%。

(三)决算草案个别事项编报不够完整。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增加外债转贷额度15000万元,当年未形成实际支出,外债转贷未支出事项未在决算草案中予以说明。

(四)对下级政府财政监管不够严格。重点审计了和县、当涂县政府财政收支管理情况,主要发现2方面问题。

1.财政资源统筹兼顾力度不够。一是收支统筹不到位。和县应缴未缴非税收入932.01万元,当涂县未及时统筹安排上级结余资金992.99万元。二是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不到位。和县在历年存量资金中安排项目预算尚有结余7342.6万元待统筹,当涂县各类财政账户中有8672.94万元存量资金尚未收回国库统筹使用。

2.财政管理薄弱。一是财政编报基础性工作不到位。和县财政专户资金编报不准确,当涂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口径预算和决算不一致,决算草案上年结转数据不准确;二是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不到位。和县两项社保基金多预留1476.61万元,没有转入定期存款开展保值增值;当涂县社保基金存款少计利息65.98万元。

二、市属开发园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对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郑蒲港新区3个市属开发园区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2022年,市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2.19亿元,支出总计21.63亿元;慈湖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9.71亿元,支出总计19.71亿元;郑蒲港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8.91亿元,支出总计18.41亿元。结果表明,各园区进一步细化预算,组织增收节支,保持财政平稳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一是收入未编预算。郑蒲港新区2022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土保持费、污水处理费收入计620.46万元未编预算。二是财政代编预算比例过高。慈湖高新区年初预算代列项目支出占支出预算的58.77%。三是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未细化。郑蒲港新区年初预算项目支出中有6588万元仅编制到部门,未明确到具体项目。

(二)预算执行方面。一是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率低。郑蒲港新区企业转型升级政策等16个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年初预算安排的农村污水处理、跨境电商项目,预算执行率分别为0、0、22%。市经开区梅塘嘴提水泵站等3个涉农项目因项目未实施、实施进度慢和未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原因,预算执行率为0。二是无调剂程序兑现贡献企业管理团队奖励资金。市经开区兑现本级突出贡献企业管理团队奖励资金1430万元,超年初预算168万元,未履行项目调剂程序。

(三)预算管理方面。一是存量资金统筹不够。2022年末,市经开区历年上级补助、以前年度工程款结余资金3273.48万元闲置在财政专户。二是往来款清理不及时。2022年末,市经开区履约保证金等往来资金余额1073.60万元。三是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慈湖高新区采购污水处理药剂184.49万元,协议委托广业环保公司代为采购。郑蒲港新区将239个零星建设项目打包分配给自行建立项目库中的服务商进行结算审计,涉及资金97.86万元。

(四)绩效管理方面。一是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用。市经开区银塘路三期(明珠路-金山路)道路项目,因中段道路用地征迁未到位而施工中止,致使道路2年仍未贯通使用,支付的781万元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发挥效用。二是重大项目未进行事前绩效评估。2022年,市经开区预算安排留马迎新年项目专项资金871万元,预算安排前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郑蒲港新区一般公共预算中有25个超5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预算支出,预算总支出137603万元,其中:仅有2个重大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事前评估工作,总投资计16725万元,仅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12.15%。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73个一级预算部门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重点现场审计了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结果表明,我市各一级预算部门能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着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等公务活动,“过紧日子”各项举措效果初显,5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方面。一是预算压减不到位。2022年,市财政局少压减4个部门相关经费28.02万元。二是通用办公资产配置、复印纸管理不严格。有29个部门超数量配置通用办公资产。7个部门复印纸使用规格超过70g/m²,合计金额4.16万元,31个部门复印纸用量未按要求较上年压减10%。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一是收入未编预算。市民政局未将房租收入、滨江故园投资分红和经营管理费编制收入预算。二是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2021年,市民政局启动市老年养护院项目“公建民营”的方案,因无第三方进驻,2021年、2022年安排项目预算500万元、100万元,均未支出。三是项目推动不到位。因市商务局项目推动不力,导致324.88万元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被省财政厅收回,调剂给其他地市使用,为全省收回资金的30.47%。四是扩大开支范围。市民政局在销售运营专项经费中列支房屋维修基金等无关支出20万元,在困难家庭基本殡葬费用补助资金中列支水电费等无关支出72.87万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监管食品抽验经费中支付“食安家宴”系统开发费等无关支出10.40万元,在综合执法经费中支付人员经费等无关支出41.67万元。五是以提前支付方式提高预算执行率。市民政局提前支付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工程款800万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前预支下一预算年度在职和聘用人员职工误餐补助、社保费等支出172.15万元。

(三)预算管理方面。一是对外投资管理不到位。2016-2022年,市民政局参股企业马鞍山市滨江故园有限公司没有按规定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申报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市民政局也没有制定对外投资的相关权益管理制度,未对参股企业利润分配情况进行审核。二是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市民政局采购纸棺70.66万元和福利院食堂食品127.06万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刷服务费105.83万元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采购。市住建局建设咨询服务项目未履行分散采购程序,涉及资金78.49万元。三是产业扶持资金未开展绩效评估。市商务局对2020年、2021年已兑现及拟兑现市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4592.61万元,未开展产业政策绩效目标编制、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二是市商务局31台国产化电脑等资产未及时入账,3台已被收回公务车未及时核减。

(五)相关政策执行方面。一是行政处罚制度执行不严。市生态环境局未对被处罚对象进行追踪,造成266.72万元罚款未收缴。二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管工作不完善。市住建局城市配套费征收标准依据不足且标准划分、执收存在随意性,违规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79.35万元。

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对市级2019-2022年度政府专项债券使用情况和3个市属开发园区2020至2021年度招商引资政策执行情况审计调查,关注专项债券申报、投向、项目实施、绩效方面,关注开发园区亿元及以上工业招商项目投资协议签订、项目落地、政策兑现资金绩效情况。结果表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积极谋划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有效推动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改善、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专项债券管理总体规范;市属开发园区克服疫情、经济下行等不利因素影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跟踪服务,力推引进项目落地投产,招商引资政策总体落实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债券使用方面

1.在申报上。项目内容未细化。慈湖高新区在基础设施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园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未明确37家低效或散乱污企业具体名称。

2.在资金使用上。一是专项债资金未按项目进度分配。市财政局未充分考虑项目进展,部分项目出现“资金等项目”或“项目等资金”的现象。二是未按要求进行专账管理。长江东岸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等13个专项债项目均未按要求进行专账管理,存在专项债券资金与其他资金混用、财务核算不清晰的情况。

3.在项目建设管理上。一是部分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慈湖高新区4个专项债项目均未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未履行初步设计审批程序。二是部分项目超工期严重,进度缓慢。如郑蒲港新区医院一期项目,实际开工时间比计划延期一年零两个月,截至2022年末,仅完成合同投资额21.06%;世港通新兴产业园建设项目比计划完工日期推迟2年6个月。

(二)市属园区招商引资政策执行情况

1.投资协议签订方面。一是部分投资协议内容不完整。其中:47份协议未约定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9份协议未约定项目产值、营收、税收等经济指标,10份协议未约定开竣工、投产、上规等履约期限。二是部分项目合同未约定项目必要的违约责任或约束性条款不合理。其中:8份协议未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内容;13个项目约束性条款可操作性不强,实际未达到预期约束效果。

2.项目落地方面。一是8个签约项目未开工。二是21个项目未按协议约定竣工验收。三是少数项目用地使用不充分。其中:市经开区195.16亩,慈湖高新区30.74亩,郑蒲港新区30.7亩。

3.政策资金兑现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政策资金兑现不及时。其中:市经开区统力年产10万套高端回转支承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贴400万元,慈湖高新区3个项目政策兑现补贴100.43万元。二是部分项目政策资金兑现审核不严格。其中:市经开区对企业申报的《节能量审核报告》审查把关不严,涉及促进企业节能降耗补助资金110万元;慈湖高新区未开展企业投资强度审核,兑现厂房装修补贴48万元。

五、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聚焦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产业集群和产业扶持政策、公交集团成本规制、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一是未及时清退已到期的涉企保证金。截至2022年8月,市建管处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5204.08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444.38万元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清理退还。二是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限制保函缴纳形式。市市政处实施的市智慧路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将符合条件的市政工程专业排斥在外。且未允许投标人自行选择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提供的保函等履约担保方式。三是部分执法案件管理不规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4宗案件达到应予法制审核条件未履行法制审核程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权不统一,有4起行政处罚案件存在类案不同罚情况。

(二)产业集群和产业扶持政策方面。一是集群引导资金使用绩效不高。截至2022年10月末,集群引导资金结余10188.66万元,滞留在获得集群引导资金的5个载体单位的财政部门,占资金总额的44.3%。二是产业政策资金兑现碎片化、小而散,政策导向作用不明显。三是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个别条款引导性不强。2019年至2021年,全市无一企业申请跨境电商服务平台进出口奖励或线上进出口奖励,主要原因是政策条款设计门槛过高或不适用。

(三)公交集团成本规制政策方面。公交线路成本控制管理不够精细。市交运局对公交线路的优化调整缺乏动态跟踪监管机制,未对市公交集团公交线路新增、调整优化设置具体的量化考核指标。审计抽查了2022年全市56条线路中的4条公交线路,经数据比对,发现公交线路存在营运效率低,线路投入与客流需求不匹配的现象,测算可优化调整的线路公里数合计约26.08万公里,预计全年可节约28.69万元线路变动成本。

(四)农业高质量发展方面。重点审计了含山县运漕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是园区产业集聚效果不明显。龙头企业数量较少,且只有1家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作用不明显,联动带农农户数仅占园区内农户数量的4.54%。二是园区规划与总体规划衔接不够。含山县运漕镇三台村213省道两侧按照含山县运漕镇总体规划(2016-2030)为工业集聚区,而该区域在含山县运漕镇现代农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15-2020)中,却为现代农业综合示范核心区。三是个别稻虾混养田四周开挖的沟渠面积明显超过田块面积10%。

六、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暖民心行动”、就业和失业、困难群体救助和自然灾害救灾等民生领域项目和资金。结果表明,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落实“暖民心行动”,促进民生改善,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暖民心行动”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安心托幼行动”资金使用不规范。上级补助资金602万元未及时下达至县区;三个园区将省级婴幼儿托育经费18.5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奖扶等。二是“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政策落实不到位。雨山区部分老年助餐点老年人就餐台账登记不规范,无法保证台账的真实性;和县存在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或已过期现象;当涂县、博望区老年助餐服务点社会效益不高,存在建成未营运或虽已投入运营但就餐人数一直很少现象。

(二)就业和失业政策方面。一是向15名已就业或已死亡的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5.24万元。二是对“严重失信企业”给予社保补贴2.64万元。三是对6名已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见习补贴8.44万元。四是技能培训管理不到位。全市1478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驾驶培训,其中:370人已取得驾照,299人培训后仍未取得驾照,23人重复参加培训,5人已享受“政府安排工作”待遇。

(三)困难群众救助和自然灾害救灾方面。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支出不规范。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2022年领取低保补贴24.38万元;临时救助为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全额支付医疗费用0.78万元;已死亡742名困难群体人员仍给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涉及财政补助资金68万元。二是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不到位。2个县(区)170万救灾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3个县(区)116万救灾资金使用不及时;2个县(区)冬春救助资金救助程序不规范,村评时间早于户申报时间,缺少镇审公示相关程序;2个县(区)冬春救助资金未从惠农“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涉及资金40万元2589名农户。

七、国有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情况

2022年,对全市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和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结果表明,全市积极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相关部门能认真履行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一是未定期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含山县、和县未在网络上公开公示“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水质安全信息。二是个别工程未办理竣工决算即投入使用。市采石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2019年8月立项,建设期4个月。该项目包含8个子项目,工程分别于2019年和2021年5月完成并投入使用。至审计时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一是占用高标准农田689.4亩。其中:实施造林和非农建设占用609.69亩。二是2018-2021年实施的1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因擅自调整项目内容,涉及增加工程造价579.73万元。

(三)资源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执行方面。一是土地开发利用监管不到位。“博望区博望大道搅拌站”等4宗已到期临时用地,用地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复垦,面积1.62公顷。二是超范围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含山县因登记造册信息不准确,涉及不实的耕地补贴面积共2408亩,需追缴补助资金22.28万元。

八、政府投资建设及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投资管理部门职能履行和协同监管情况,聚焦项目建设模式新业态,对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公共投资epc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实施了市住建局、市建管处等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市老年养护院等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计划方面。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使用不严谨,审计调查的75个epc项目中,多数项目未经咨询论证和评估,存在将部分不适宜的、关联度不大、类型不同的项目打包采用epc工程总承包现象。

(二)项目投资控制方面。一是部分epc项目控制价超概算。如市重点处红旗桥改造项目,招标控制价超初步设计概算41.05%。二是市老年养护院项目结算价款多计设计费18.37万元。

(三)项目监督管理方面。一是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用不充分。二是概算调整审批流程不完善。三是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控制不严。四是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信息化水平较低,不能适应监管要求。五是规划审批与施工图审查联动机制不畅。六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多测合一”项目少。

(四)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专项补助资金未全额抵扣,增加财政支出负担。截至2022年10月末,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共到位各类政府补助资金59935万元,但支付可用性服务费时未按照约定全额直接抵扣,导致财政支出每季度增加约800万元。二是水环境治理ppp项目17200万元征迁补偿款未经财务审计据实结算。三是市老年养护院跟踪审计单位审核不到位,导致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50.57万元。

九、审计建议

(一)加大改革力度,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一是严格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的完整性。探索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方式,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转变单列专项等重点支出预算编制程序,适时推动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二是强化预算执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追加行为,严控超财力安排预算,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非刚性、一般性支出。三是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资源的统筹能力。扩大盘活存量资金范围,加大市级公物仓试点力度,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二)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一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聚焦项目谋划、债券发行、支出进度、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管理,确保债券资金借得来、用得好、还得上、控得住,更好发挥对投资拉动作用。二是加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制度,筑牢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力度。一是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各被审计单位要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二是夯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财政(国资)、人社、发改、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有效运用审计结果,及时受理查处和反馈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并加大对审计发现共性及典型性问题的梳理分析,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长效管理。三是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纪检监察、巡察、人大、干部、财会、统计等监督,要认真落实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要求,做好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增强监督效能,做实审计工作“后半篇文章”。

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各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有关具体情况以附件形式印送各位委员并依法公告。审计指出问题后,各级各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一如既往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审计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诚恳地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方位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以忠诚担当、奋勇争先的实际行动,为加快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继续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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