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0日至24日,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市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2021年3月11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并移交重点问题线索。马鞍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对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逐条分解、细化到责任部门,研究制定了《马鞍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现予公开。
马鞍山市对督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归纳梳理,整理出3大类64个问题,按照《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确保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为落实反馈意见要求,突出整改成效,《整改方案》强调:一是全面完成反馈问题整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马鞍山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新发展定位,聚焦此次督察反馈的3大类64个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强化共性问题排查整改,全面落实领导包保整改制度,形成高位推动、部门牵头、齐抓共管、群众监督的良好整改氛围。二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围绕高质量发展,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实施“五气共治”,结合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和实施,启动碳达峰规划编制工作,降低碳排放,提升空气质量。实施“五水共治”,以水生态改善为核心,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开展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做好县区跨界断面及乡镇饮用水水源水生态补偿,提升水生态。实施“五废共治”,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绿盾”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三是纵深推进“三大一强”攻坚。继续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决扛起“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治责任,进一步抬高标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高水平推进长江保护修复。严格落实沿江“1515”岸线分级管控措施,深化“7+1”行动,有序推进沿江化工企业整治提升,加快向山地区等环境脆弱地区综合整治,打造长江两岸生态修复示范带,实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的良性循环。
马鞍山市的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抓好省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攻坚克难、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力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
中共马鞍山市委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
马鞍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20年11月10日至24日,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2021年3月11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按照《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方案》要求,结合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攻坚克难、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聚焦生态环保,立足“把生态保护好、把生态优势发挥出来”,着力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力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做到既治标、又治本,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坚持查细、抓实,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全面完成反馈问题整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马鞍山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新发展定位,聚焦此次督察反馈的3大类64个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强化共性问题排查整改,全面落实领导包保整改制度,形成高位推动、部门牵头、齐抓共管、群众监督的良好整改氛围。
(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围绕高质量发展,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实施“五气共治”,结合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和实施,启动碳达峰规划编制工作,降低碳排放,提升空气质量。实施“五水共治”,以水生态改善为核心,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开展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在经开区、慈湖高新区开展污水“零直排”试点工作,做好县区跨界断面及乡镇饮用水水源水生态补偿,提升水生态。实施“五废共治”,按照无废城市要求,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绿盾”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破解固废综合利用处置难题。
(三)纵深推进“三大一强”攻坚。继续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决扛起“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治责任,进一步抬高标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协同开展治污治岸治渔,高水平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全力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严格落实沿江“1515”岸线分级管控措施,深化“7+1”行动,有序推进沿江化工企业整治提升,加快向山地区等环境脆弱地区综合整治,打造长江两岸生态修复示范带,实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的良性循环。
三、重点举措
(一)认真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1.提高政治站位。对照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保护修复“高标准、严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大保护殷殷嘱托转化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增强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定力,对历史遗留的问题,勇于担当,敢于硬碰硬,主动对标对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在落实“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任务中不等不靠,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树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观念,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的有效机制,共同治理生态环境。遵循生态环保规律,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防止运动式、突击式整改。
3.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打通责任传导、压力传递的“最后一公里”。印发《马鞍山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有关部门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积极主动抓好主要职能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责任。自然资源部门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管,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治理修复,杜绝偷采盗采矿产资源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加强生活垃圾中转站和填埋场监督管理,解决渗滤液收集处理问题。
(二)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上改到位、改彻底
1.加强联防联控,合力推动整改。畅通当涂县与市经开区工作协调机制,加大边界联合管理力度,消除监管盲区。成立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理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各类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完善市级节水工作协调机制,健全水资源节约利用限制和鼓励机制,对标“杭嘉湖”,完成马鞍山市“十四五”节水规划编制工作。完善马鞍山市船舶污染防治联席调度机制,地方港航管理部门与长江海事部门在行使各自职责的同时,加强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市地方港航管理部门与长江海事部门在船舶垃圾污水转运和岸电使用监管方面实现无缝对接,消除监管盲区。
2.加快整改速度,迅速消除环境隐患。立即对六汾河河道底泥进行清淤治理;全面完成龙山矿业公司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和含山县黄砂矿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着力推进博望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涉气企业、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等专项整治,遏制pm2.5浓度不降反升势头,切实降低pm2.5、pm10浓度,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立即启动市经开区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工作,开展排污口调整论证,实施尾水北排建设工程,完成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调整工作。加快解决慈湖高新区、含山县、和县等地历史遗留问题,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做好低效企业、低效用地退出工作。完成马鞍山经开区颐海(马鞍山)食品有限公司、郑蒲港新区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问题整改,确保达标排放。
3.实施长效监管,严防各类问题反弹。落实黑臭水体长效管控机制,建立黑臭水体河长制巡查制度,及时做好如意沟水体清淤工作。对雨山区原金川金属表面处理厂场地内2家新增建材企业依法处理。加强和县功桥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确保出水稳定达标,规范使用自动监控设备,保证数据真实完整。完成中橡(马鞍山)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危险废物暂存库规范建设。
(三)深入实施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
1.做好工业污染防治。严控慈湖高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做好马鞍山市天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友信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规范企业厂区环境管理,确保天泽化工危险废物处置到位、厂内雨水管网水质正常,友信机电雨污分流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博望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业固废(危废)专项整治,提升博望区机床及刃磨具行业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加大含山县林头镇含山工业园铸造企业整改力度,提升管理水平,确保铸造企业按要求达标排放。加快推进马钢公司a/b烧结机超低排脱硫脱硝升级改造,进一步控制扬尘污染。
2.加快解决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对照“无废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提高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对钙泥烘干项目生产线工艺进行优化,提高钛石膏处置和利用率;规范化建设马鞍山启航船艇制造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并常态化管理。整治博望区丹阳镇强盛镍铁合金铸造件厂遗留环境问题,消除生态环境隐患。持续开展尾矿库污染防治,完成全市剩余8个尾矿库整治工作,强力推进正荣选矿厂和城东选矿厂2家尾矿库闭库和销库工作。
3.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加强垃圾填埋场环境监管。提前谋划、迅速整改含山、和县两地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渗滤液处理等问题,加强对填埋场运营单位日常监督管理。积极整改雨山区向阳垃圾转运站渗滤液问题、向山污泥处置有限公司问题。做好花山区五亩山河前进桥段生活污水截流和水体治理工作、当涂县恒生阳光城于湖路南段雨污分流工作。
4.做好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工作。规范收集码头船舶污水、垃圾,强化引导和监管,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杜绝建而不用现象。做好采石港装卸运输有限公司码头、龙港物流码头、金顺码头、马鞍山市力通港口有限公司码头等岸电设施使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环境管理,做好港口码头“三防”工作。
5.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拆除马鞍山采石风景名胜区横山木材厂违建厂房。做好采石风景名胜区内小南山矿业公司濮塘选矿厂尾矿库加固及复绿工程,并将酸性废水全部收集处理。积极实施笔架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一点一策,将濮塘片区龙安水文化、钢铁营帐、茶楼、栈道游客服务中心项目景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对金固码头超范围占用长江滩涂予以拆除并生态修复。彻底整治向山镇大黄山村北侧生态问题。加大一枝黄花防治力度,积极开展一枝黄花清除工作。
6.继续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和县石杨镇自来水厂取水口设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界标牌、交通警示牌、一级保护区修建防护隔离设施,二级保护区生活污水实行集中处理。郑蒲港新区姥桥水厂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规范化设置拦网隔离带,保护区标识牌、警示牌。
7.科学开展水资源利用。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工程体系,建设一批骨干性水资源配置工程,合理配置、科学调度水资源。严格取水管理,进一步规范取水审批手续。加强山鹰纸业企业用水管理,建成省级节水型企业,企业用水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8.完善农村污染治理。大力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标准化试验示范推广基地,推广应用优质高产多抗新品种,建立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基地,确保化肥、农药逐年递减。加快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保证正常运行。
9.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在慈湖高新区天门大道慈湖桥、联合西路昭明桥安装2处道路黑烟车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立信息互通平台、联合执法、统一查处。加强雨山区南山铁矿周边和向山镇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清理和县和州路、105省道两侧堆放的砂石并拆除非法构筑物,禁止在该处从事砂石经营和其他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活动,保障整改成效。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对标看齐的自觉提高站位,充分发挥市环委会的统筹推进作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对照督察反馈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马鞍山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试行)》落实整改。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建立四项清单,明确考核要求,加大考核力度。将问题整改工作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的重要依据。
(三)严肃责任追究。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对责任落实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认真调查,严肃处理。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实行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及时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注重宣传引导,认真做好生态环境督察整改相关政策解读,及时总结问题整改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整改、监督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在6个月内上报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要按照要求,及时通过省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附件:马鞍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措施清单
附件
马鞍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措施清单
| 问题 | 问题类别 | 问题描述 | 整改任务(措施) | 整改标准 | 市级牵头单位 | 整改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备注 |
| 一、在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上还存在不深入、不平衡的问题。 | 1、思想认识存在差距。 | ①少数县区和市直部门的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领会不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树立不牢尚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大保护殷殷嘱托转化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的内生动力仍显不足。少数干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够,对历史遗留的问题,不敢担当、不敢碰硬,存在应付心理;有的认为环境治理标准太高、投入太大,片面强调客观因素影响,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存在畏难、厌战情绪。 |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全面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 “高标准、严要求”做好马鞍山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保护修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市委办 市政府办 市生态环境局 | 各县区、园区 市直有关单位 | 立行立改 | |
| 一、在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上还存在不深入、不平衡的问题。 | 1、思想认识存在差距。 | ②博望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力,空气质量不降反升,形势严峻,2020年1-10月pm2.5平均浓度为49mg/l,在全省45个市辖区中排名倒数第二;空气优良天数比例1-10月为76.7%,远低于马鞍山市平均水平。 | 1、制定《博望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深入开展涉气企业、燃煤锅炉、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烟花爆竹限放等专项整治,遏制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降反升势头,切实降低全区pm2.5、pm10浓度,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拟于生态环境部华南研究所合作,通过对近三年来pm2.5数据分析,对博望区大气环境进行源解析工作,科学找出pm2.5升高的原因,精准施策。 | 遏制博望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降反升势头,切实降低全区pm2.5、pm10浓度,持续改善博望区大气环境质量。 | 市生态环境局 | 博望区 | 2021年底 | |
| ③市经开区少数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认识模糊,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保护的现象,园区规划环评中有关排水渠道优化的要求尚未落实。 | 1、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视察安徽特别是视察马鞍山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认识;2、启动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工作;3、编制北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北排方案,开展排污口调整论证,实施尾水北排建设工程。 | 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完成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调整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经开区 | 2021年底 | |||
| ④慈湖高新区、含山县、和县等地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的力度不够,低效企业、低效用地退出工作有待强化。 | 扎实开展企业亩均效益评价,采取兼并重组、协议收购、司法拍卖等形式倒逼低效企业转型升级;强化清理闲置、低效用地工作。按照年度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慈湖、含山、和县完成低效企业、低效用地转型退出。 | 按照年度低效企业、低效用地转型退出方案标准要求,加速推进低效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低效用地腾退。 | 市经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慈湖高新区 含山县 和县 | 持续推进 | |||
| 一、在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上还存在不深入、不平衡的问题。 | 2、工作机制不够健全。 | 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尚未建立,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发展相对滞后,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任重道远。部分县区和市直部门在落实“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任务中存在等靠思想,生态环境治理“各自为政”、部门监管“单打独斗”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习惯于运动式、突击式的工作模式,在遵循生态环保规律,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等方面研究不够,方法不多。 | 建立生态价值转化机制,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治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机制。 | 深入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进一步理顺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体制。 |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改委 | 各县区、园区 市直有关单位 | 立行立改 | |
| ②当涂县和市经开区在年陡镇等区域生态环境管理上,工作协调机制不畅,主动跨前一步的意识不强,还存在监管盲区。 | 划清工作界限,确定界限图,报民政部门备案;加强年陡镇边界管理力度。 | 绘制边界管理区域一张图,明确责任范围,落实管理职责。 | 市民政局 市委编办 | 当涂县 市经开区 | 2021年底 | |||
| ③含山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机制不健全,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部门联动不够,存在等待观望现象。 | 成立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县政府各职能责任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县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调度和交办,按照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具体办理。 | 按照职责明确、责权明晰、守土有责的原则,理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各类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 | 市生态环境局 | 含山县 | 2021年3月底 | |||
| 一、在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上还存在不深入、不平衡的问题。 | 2、工作机制不够健全。 | ④水资源节约利用上,限制利用和鼓励节约的机制不够有效。 | 1、完善市级节水工作协调机制。2、落实节水评价制度。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审查管理,建立节水评价登记台账。3、加强用水计划管理。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发布用水定额标准,开展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管理培训;按时对自备水源用水户下达年度取水计划,并实施监控预警;协助协调住建部门按时下达公共供水用水单位用水计划。4、协助协调住建部门制定马鞍山市新改扩建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5、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不断完善阶梯水价等措施。6、及时编制发布2020年马鞍山市水资源公报。完善节水载体补助政策,落实县域节水型社会、节水型企业、节水型高校达标创建奖补资金。 | 1、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管理;制定节水“三同时”管理办法;推行完成三县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2、完成市级“十四五”节水规划编制。 | 市水利局 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 | 各县区、园区 | 持续推进 | |
| ⑤港口、码头污染治理方面,马鞍山市船舶污染防治联席调度机制尚未有效运转,市地方港航管理部门与长江海事部门在船舶垃圾污水转运和岸电使用监管方面未能实现无缝对接,存在监管盲区。 | 地方港航管理部门与长江海事部门在行使各自职责的同时,加强联合检查、联合执法。 | 实现无缝对接,消除监管盲区,督促各港口、码头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日常管理,确保船舶垃圾污水转运和岸电使用规范、有序。 | 市交运局 马鞍山长江海事 | 各县区、园区 | 立行立改 | |||
| 一、在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上还存在不深入、不平衡的问题。 | 3、责任落实仍有不足。 | ①沿江化工企业清理整治问题上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责任落实存在差距。 | 针对长江沿岸化工企业尤其是1公里内的22家化工企业开展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 沿江化工企业规范有序管理。 |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改委 市经信局 | 各县区、园区 | 2021年底 | |
| ②自然资源部门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存在监管盲区,不按方案治理修复,偷采盗采矿产资源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 1、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项目“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我市2017年以来各类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项目中遗留的标准不高、成效不佳、把关不严、管护缺失、资料不全、修复后违法利用等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2、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监管。 | 巩固我市矿山生态修复成效,严防矿山生态修复违法违规问题反弹和新的问题产生。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县区、园区 | 2021年底 | |||
| ③城市管理部门对生活垃圾中转站和填埋场监督管理不到位,渗滤液收集处理问题较为突出。 | 1、明确市、县城管局、郑蒲港新区城管局工作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 2、建立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以垃圾中转站和填埋场为重点,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并邀请专家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对标整改。 3、每月开展中转站和市、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保问题督查。 | 加强监管,落实市、县城管局、郑蒲港新区城管局管理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 市城管局 | 各县区、园区 | 立行立改 | |||
| ④中橡(马鞍山)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露天贮存大量工业固体废物,防扬散、防流失措施不到位,危险废物暂存库识别标志设置不规范。 | 规范贮存厂内露天堆放的一般固体废物;规范危废库标志标识并对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 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危险废物暂存库规范建设。 | 市生态环境局 | 慈湖高新区 | 2021年3月底 | |||
| 二、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上还存在进度不快、不够彻底的问题。 | 1、整改进展不快。 | ①六汾河紧邻长江,底泥污染严重,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应于2019年底实施,但督察发现,该项目至今尚未启动,以致部分河段水面油污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含油污水直接进入长江。 | 加快推进六汾河治理工程,委托专业机构制定清淤方案。按照方案督促马钢对六汾河底泥进行清淤,并对污泥进行妥善处置。完善河长制,强化巡查,建立长效机制。 | 六汾河治理工程实施到位,完成清淤并对底泥妥善处置到位。 | 市住建局 市水利局 市生态环境局 | 马钢公司 | 2021年底 | |
| ②38座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但至督察时仍有6座矿山仍在整治。 |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治理的主体责任,并明确责任人、治理时限。 | 按照整改方案,全市38座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县区、园区 | 立行立改 | |||
| 2、整改不够彻底。 | ①马鞍山采石风景名胜区横山片区违规建设项目问题,木材加工厂虽已关停,机械设备已清理,但违建厂房尚未得到妥善处理。 | 拆除横山木材厂违建厂房,加强后续监管。 | 拆除厂房。 | 采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 博望区 | 2021年3月底 | ||
| ②含山县黄砂矿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已通过县级验收,督察发现,未严格按照治理方案落实修复措施,存在降低标准验收的现象。 | 严格对照治理方案对治理效果、竣工资料、现场管护和监测等情况进行“回头看”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 按照治理方案全面开展整治,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达到规范化整治验收标准要求。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含山县 | 2021年3月底 | |||
| 二、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上还存在进度不快、不够彻底的问题。 | 3、整改存在反弹。 | ①35条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但长效管控机制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如意沟等少数水体还存在水体感官差,清淤不及时等现象。 | 建立黑臭水体河长制巡查制度,加强巡查。密切关注水质变化,一经发现垃圾乱倒、污水偷排、侵占绿化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 落实黑臭水体河长制工作办法,加大巡河力度,问题实行清单制,并及时逐级上报。 | 市住建局 | 各县区、园区 | 持续推进 | |
| ②雨山区金川金属表面处理厂问题系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该企业虽已关闭,并于2018年通过验收,但原场地内又新增2家建材企业,1家未履行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 | 1、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玻璃门窗组装生产,清理玻璃门窗组装厂房物料和产品。2、加强对钢化玻璃生产加工项目环境的管理。 | 取缔玻璃门窗组装生产。规范钢化玻璃生产加工项目。 | 市生态环境局 | 雨山区 | 立行立改 | |||
| ③和县功桥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属已整改完成的“n”类问题,督察发现,该厂自动监控设备管理不规范,部分数据缺失,总排口取样监测显示,氨氮8.82mg/l,超标0.76倍。 | 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确保出水稳定达标。规范使用自动监控设备,保证数据真实完整。 | 正常稳定运行。 | 市生态环境局 | 和县 | 立行立改 | |||
| 三、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形势依然严峻。 | 1、工业污染防治问题依然突出。 | ①慈湖高新区占地35平方公里,区域煤炭和焦炭年使用量近800万吨,废水年排放量1700余万吨,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产业不优、层次不高,绿色发展引领不足。 | 印发《慈湖高新区加快推进“节能环保及新材料、 电子通信、智能制造”三大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方案》,加速推动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并出台《关于印发慈湖高新区扶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鼓励重点企业加大节能技改力度,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强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严控污染物总量排放。 | 规范企业节能管理。 | 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 | 慈湖高新区 | 持续推进 | |
| 三、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形势依然严峻。 | 1、工业污染防治问题依然突出。 | ②马鞍山市天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处区域不符合园区产业规划要求,虽已停产,但失于管理,厂区刺激性气味明显,危险废物处置不及时,雨水排口取样监测数据显示ph值9.96,化学需氧量浓度为80mg/l,超地表水ⅴ类水标准限值1倍。 | 1.制定方案,规范处置剩余危险废物,清理物料。2.将雨水沟渠存水收集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3.企业“两断三清”。 | 企业“两断三清”。 | 市生态环境局 | 慈湖高新区 | 2021年6月底 | |
| ③友信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雨污混流,厂外雨水排口取样监测数据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为80mg/l,石油类浓度为5.26 mg/l,分别超地表水ⅴ类水标准限值1倍、4.26倍。 | 排查并规范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 | 确保企业雨污分流落实到位。 | 市生态环境局 | 慈湖高新区 | 2021年3月底 | |||
| ④博望区机床及刃磨具行业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粗放,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企业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普遍落实不到位,无组织排放问题较为突出。马鞍山市华美机械刀片有限公司淬火废气无组织排放,危险废物暂存库未按规定设置识别标志,无记录台账,废油桶随意堆放,存在废油跑冒滴漏现象。 | 1.深入开展博望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业固废(危废)专项整治;2.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规范建设、正常运行;3.依法依规对华美机械刀片公司等企业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博望区机床及刃磨具行业环境管理规范,固废(危废)规范处置,污染物达标排放。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到位。 | 市生态环境局 | 博望区 | 2021年底 | |||
| 三、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形势依然严峻。 | 1、工业污染防治问题依然突出。 | ⑤含山县林头镇含山工业园铸造企业问题整改力度不大,园区内有近30家小铸造企业,产业层次较低,环境管理粗放,不同程度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 制定印发《含山县铸造产业整治提升方案》,完成铸造产业整治提升工作,达到绿色智能产业目标。 | 实现绿色铸造转型升级。 | 市经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 | 含山县 | 持续推进 | |
| ⑥飞龙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收集不到位,厂区异味污染严重。华平铸造厂未提供环评等审批手续,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未按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 | 1.对安徽省飞龙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立即停止使用擅自新增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生产设备;同时依法予以立案,2.对安徽省含山县华平铸造厂项目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完成整改。 | 1.对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配套建设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能够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对项目外排废气开展自行监测,并保留原始监测记录。2.安徽省含山县华平铸造厂建设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建立管理台账,规范贮存、处理、处置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 | 市生态环境局 | 含山县 | 2021年3月底 | |||
| 三、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形势依然严峻。 | 1、工业污染防治问题依然突出。 | ⑦马钢公司污染负荷大,环境欠账多。2019年以来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排查发现该企业存在100多个问题,有的问题被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又因大气污染物连续超标问题于2020年10月被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督察发现,马钢公司虽然近年来加大了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装备水平总体仍然不高,烧结、焦化等工序污染防治设施落后,主要污染物难以稳定达标排放,a/b烧结机脱硫脱硝升级改造、南厂区雨污分流、六汾河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项目等重点工程起步较晚,进度不快,厂区道路扬尘、施工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较为突出。 | 对烧结、焦炉实施脱硫脱硝改造工程或通过工艺控制做到达标排放,加快推进a/b烧结机进行超低排脱硫脱硝升级改造,南区实施雨污分流,六汾河深度处理项目建设速度,加大厂区洒水降尘力度,进一步控制扬尘污染。 | 全面提升企业环境绩效,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 | 市生态环境局 | 马钢公司 | 2021年6月底 | |
| ⑧马鞍山经开区颐海(马鞍山)食品有限公司雨水井存有含油废水,废料库渗滤液和地面冲洗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市政管网。 | 1.依法依规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到位。2.督促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制定整改方案,对地面清洗含油废水收集处置。3.废料库渗滤液、污水站上方地面冲洗水全部重新接管收集至污水处理站处理。4.督促企业规范开展自行监测。 | 企业废水收集系统完善,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置、达标排放。规范开展自行监测。 | 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经开区 | 2021年6月底 | |||
| ⑨郑蒲港新区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污水排放井取样监测显示,镍浓度0.54mg/l,超标排放。 | 1、企业开展内部管网排查工作,确保雨污分流到位。2、企业常态化开展废水自行检测。3、新区环保局对企业不定期开展废水监督检测。 | 加强水环境管理,含镍废水按照《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的排放限值(0.50mg/l)标准达标排放进入市政管网。 | 市生态环境局 | 郑蒲港新区 | 2021年3月底 | |||
| 三、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形势依然严峻。 | 2、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依然较大。 | ①马鞍山市固体废物产生量居高不下,2019年全市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106万吨,工业危险废物40万吨,较上年增加12.8%。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不到位,综合利用能力有限,对照“无废城市”创建标准差距很大。 | 积极推进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长效管理,开展“无废城市”创建。 | 对照“无废城市”创建标准要求,有效推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 市生态环境局 | 各县区、园区 | 持续推进 | |
| ②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日产钛石膏固体废物3000吨,资源化利用率低,安全处置压力较大。 | 对钙泥烘干项目生产线工艺进行优化,提高钛石膏处置和利用率;督促企业开展生态修复等工作。 | 持续推进钛石膏资源化利用。 | 市生态环境局 | 慈湖高新区 | 持续推进 | |||
| ③马鞍山启航船艇制造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未按规范要求建设,防渗措施不到位。 | 要求马鞍山启航船艇制造有限公司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规范化建设危废库,做好防渗措施,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规范化记录危废转运台账。 | 规范化建设危废库,并常态化管理。 | 市生态环境局 | 当涂县 | 2021年6月底 | |||
| ④博望区丹阳镇强盛镍铁合金铸造件厂环境整治不到位,废弃厂区南侧堆存大量固体废物,经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堆场积水总镍浓度为0.58mg/l。 | 1、已于2020年11月21日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厂区内堆放固体废物的堆放物厚度、分布范围、分布面积、层底标高及堆放物存量进行勘察分析,并将依据物勘项目报告、钻探成果及检测结果确定堆放物性质,制定相应处置方案;2、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厂区地表积水进行规范处置。 | 将该企业环境整治到位,消除生态环境隐患。 | 市生态环境局 | 博望区 | 2021年9月底 | |||
| 三、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形势依然严峻。 | 2、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依然较大。 | ⑤尾矿库污染防治进展滞后,应于2020年年底完成整治的38个尾矿库,尚有8个未完成整改。 | 对全市38个尾矿库污染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专项督办。 | 达到《安徽省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9—2020年)》要求。 | 市生态环境局 | 各县区、园区 | 立行立改 | |
| ⑥雨山区已经停业的正荣选矿厂和城东选矿厂2家尾矿库,库区存有酸性废水,未按整治要求建设尾矿库渗水处理系统,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 1、对2家尾矿库库区酸性废水进行科学系统处置,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消除环境风险隐患。2、强力推进2家尾矿库闭库和销库工作。 | 按照要求建设尾矿库渗水处理系统,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 雨山区 | 立行立改 | |||
| 3、部分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突出,城镇污水处理隐患仍然存在。 | ①含山县垃圾填埋场管理粗放,自2017年以来,日处理垃圾300吨以上,超设计规模一倍,导排气系统形同虚设,废气处理装置无法发挥作用,废气直接向外环境排放,恶臭非常明显;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老化难以正常运行,生化池污泥浓度低,板框压滤机闲置长期未出泥,委托第三方建设的渗滤液临时应急处理设施处于闲置状态;调节池渗滤液储存量约1.4万吨,已接近最大容量,日常将调节池渗滤液抽回至垃圾填埋场凹陷区域,防渗措施不到位,部分渗滤液进入雨排系统,雨水井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3110 mg/l,氨氮2080mg/l,分别超地表水ⅴ类水标准限值76.75倍、1039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 1、加快垃圾转运处理。含山县城区垃圾(约100吨/日)委托第三方运至马鞍山光大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待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建成运行后含山县生活垃圾将纳入一并处理,从根本上解决含山县垃圾填埋场超负荷的问题。 2、加大渗滤液处理能力。在原有2套渗滤液处理设备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套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设计处理能力达到750吨/天。 3、加快整改渗滤液处理不规范问题,完成破损环场道路修复工作,减少渗滤液渗漏风险。 4、组织安徽省城建设计院对垃圾填埋场进行实地勘察,制定了填埋气收集处理问题整改方案。 5、开展填埋场专业化运营管理。 6.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 解决填埋场库区容量不足、渗滤液处理等问题。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定及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的要求,切实加强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监管,健全场区管理责任机制。 | 市城管局 | 含山县 | 2021年底 | ||
| 三、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形势依然严峻。 | 3、部分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突出,城镇污水处理隐患仍然存在。 | ②和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粗放,垃圾超设计规模超过坝体高度填埋,部分垃圾渗滤液经雨水导流沟直接排至下游自然水塘。取样监测,雨水导流沟排口水体化学需氧量4950mg/l,氨氮3980mg/l,分别超地表水ⅴ类水标准限值122.75倍、1989倍;下游自然水塘水体化学需氧量535mg/l,氨氮612mg/l,分别超地表水ⅴ类水标准限值12.38倍、305倍;导排气系统形同虚设,废气得不到有效收集处理。 | 1.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计划2021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2年投入使用,从而解决填埋场库区容量不足的问题。 2、做好填埋区表面排水导流、建设雨污分流导流设施。 3.开展臭气综合治理。加强垃圾作业面覆盖,日常填埋作业做到单元、分层作业填埋。作业中及时埋设填埋气体收集管,设置移动火炬,保证气体有效收集及时燃烧。 4、治理西侧水塘污染。对水塘受污染的水体进行预处理,达标后外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专业化处理和达标排放,对塘底淤泥进行清理并运送至填埋库区进行卫生填埋,对原雨水排放系统进行改造,整改合格后作为静脉产业园项目用地。 5、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 解决填埋场库区容量不足、渗滤液处理等问题。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定及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的要求,切实加强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监管,健全场区管理责任机制。 | 市城管局 | 和县 | 2021年底 | |
| 三、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形势依然严峻。 | 3、部分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突出,城镇污水处理隐患仍然存在。 | ③雨山区向阳垃圾转运站渗滤液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40400mg/l、氨氮260mg/l,不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马鞍山市向山污泥处置有限公司作业过程中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启。 | 1、收集雨山区向阳垃圾转运站渗滤液外运至向山垃圾场渗滤液处理站集中处理; 2、对全市垃圾转运站渗滤液处理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照整改标准,制定整改方案。 | 确保垃圾转运站渗滤液规范管理,相关指标达标。 | 市城管局 | 市城管局 | 2021年3月底 | |
| 3.规范向山污泥处置有限公司作业程序。 | 向山污泥处理有限公司设备规范管理。 | 市住建局 | 雨山区 | |||||
| ④花山区五亩山河前进桥段生活污水截流不彻底,感官较差,有臭味,取样监测显示为黑臭水体。 | 对丰收佳苑小区内雨污分流和小区周边沿河排口进行全面摸排和检测,组织实施毓秀路污水管道的清淤疏通工作,和上游过河管道和倒虹吸改造工作。 | 消除黑臭。 | 市住建局 | 花山区 | 立行立改 | |||
| ⑤当涂县恒生阳光城于湖路南段雨污混流,雨水管网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127mg/l,氨氮20mg/ l,分别超地表水ⅴ类水标准限值2.175倍、9倍。 | 对该路段地下管网进行检测,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改造。 | 完成雨污分流。 | 市住建局 | 当涂县 | 2021年底 | |||
| 4、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不够到位。 | ①部分码头船舶污水、垃圾收集不规范,岸电设施使用率不高,建而不用现象较为普遍,引导激励机制和监管处罚措施亟待强化。 | 规范收集码头船舶污水、垃圾,强化引导和监管,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杜绝建而不用现象。 | 做好雨污分流收集和垃圾转运工作,防止雨污水混流入江,加强岸电使用监管。 | 市交运局 | 各县区、园区 | 2021年底 | ||
| ②采石港装卸运输有限公司码头雨污分流不彻底,生活污水、冲洗水和雨水混合收集,未设置初期雨水阻断切换装置,存在雨污水混流入江风险。 | 对码头雨污分流不彻底,生活污水、冲洗水和雨水混合收集的问题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加设初期雨水阻断切换装置,防止雨污水混流入江 | 做好雨污水分流、收集工作,防止雨污水混流入江。 | 市交运局 | 花山区 | 2021年底 | |||
| 三、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形势依然严峻。 | 4、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不够到位。 | ③龙港物流码头平台散装水泥物料布袋除尘设施卸尘管道破损,装卸区域密闭措施不到位,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明显。 | 对码头平台散装水泥物料布袋除尘设施卸尘管道进行更换;对装卸区域密闭不到位的地方进行加固;加设降尘设备,防止粉尘无组织排放。 | 做好码头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防止扬尘入江。 | 市交运局 | 花山区 | 2021年6月底 | |
| ④马鞍山市力通港口有限公司码头岸电设施建而不用,垃圾处理台账不规范。 | 1、加强现场监管靠港船舶不使用岸电,不予装卸。 2、船舶垃圾接收转运台帐明晰规范。 | 靠港作业船舶必须使用岸电,各类台帐规范使用。 | 市交运局 | 当涂县 | 立行立改 | |||
| ⑤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精矿粉装卸码头和物料堆场缺少污染防治设施,扬尘污染防控不到位。 | 对铁精粉货堆进行整理,堆码整齐,场地进行平整;铁精粉货堆用防尘网进行全覆盖;检查清理场地四周防风抑尘网,及时清洁,保持防风抑尘效果;加大道路洒水频次,保持道路清洁。 | 规范企业环境管理,做好港口码头“三防”工作。 | 市交运局 | 慈湖高新区 | 2021年3月底 | |||
| ⑥郑蒲港新区金顺码头物料堆放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雨污未分流,违规建设破碎加工点。 | 对物料堆放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实施雨污分流,破损加工点所有设备和残留物清理干净。 | 规范环境管理和经营行为。 | 市交运局 | 郑蒲港新区 | 2021年6月底 | |||
| 5、生态保护与修复有待加强。 | ①采石风景名胜区内小南山矿业公司濮塘选矿厂尾矿库整治标准不高,覆土和复绿措施不到位,酸性废水收集处理不完全。 | 编制笔架山矿区综合整治项目技术方案,含濮塘选矿厂尾矿库复绿及酸水收集处理,根据方案组织实施。 | 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整治,酸性废水全部收集处理达标排放。做好尾矿库加固及复绿工程。 | 采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 花山区 | 2021年底 | ||
| ②笔架山绿松石矿坑积存大量酸性废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作尚未实施。 | 编制《马鞍山市花山区濮塘镇笔架山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技术方案》,组织实施。 | 完成生态治理。 | 采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 花山区 | 2021年底 | |||
| ③濮塘片区龙安水文化、钢铁营帐、茶楼、栈道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与规划不符,问题整改依赖风景区规划调整,进展较慢。 | 实施一点一策,按照自然保护地要求,整改到位。 | 完成整改。 | 采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 花山区 | 2021年底 | |||
| 三、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形势依然严峻。 | 5、生态保护与修复有待加强。 | ④岸线保护和监管有待加强。和县金固码头项目批建不符,超范围占用长江滩涂建设物料堆场、停车场,岸线生态修复不到位。 | 1.对金固码头超范围占用长江滩涂建设物料堆场、停车场约80亩予以拆除,生态修复到位。2.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强化现场管理,进出车辆严格进行覆盖,杜绝跑冒滴漏,喷淋系统对所有进出运载车辆进行冲洗除尘。3.加大洒水清扫频次和范围,持续保持路面潮湿。物料堆场喷淋设施保持每日常态化运行,有效降低堆场扬尘。4.完善河长制,加强巡查,建立长效机制。 | 退还超范围占用的长江滩涂并生态修复到位。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 市交运局 市水利局 | 和县 | 2021年6月底 | |
| ⑤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有待加强。龙山桥矿山有限公司矿区涉嫌以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为名偷采盗采矿产资源,进行选矿和石子破碎加工等经营活动,生态破坏严重,进出口通道未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装备并保存记录,防盗采措施不到位。 | 委托资质单位对矿区进行测绘,编制治理修复方案,实施工程治理。 | 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防止水土流失,恢复生态功能。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当涂县 | 2021年底 | |||
| ⑥向山镇大黄山村北侧环境污染严重,周边地表水水体呈红褐色,小王村民组自然水塘取样监测显示,ph值2.8,氨氮484mg/l,铜含量20.4mg/l,均严重超标。 | 1、对小水坑少量的酸性水进行全面收集处理。2、对坑底进行全面清於,利用耕植土进行了回填复垦。3、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沿道路内侧的自然沟渠进行设计施工,使用混凝土预制u型渠修建u型排水渠。4、对后端已有的自然沟渠进行人工清理,恢复其排水能力。 | 对自然沟渠进行整修和清理,恢复其排水能力。该区域的地表水经过沟渠进入向山初级污水处理厂进行理,达标后排放到洋河。 | 市住建局 | 雨山区 | 立行立改 | |||
| ⑦对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治重视不够,时紧时松,和县、当涂县、博望区等地,道路两旁、绿化地带、田边地头零散分布,对农业生产和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 | 加强日常巡查管控,积极发动村委会、绿化带管护单位等开展加拿大一枝黄花清除工作。 | 路边15米、绿化带、农田边不见分布。 | 市生态环境局 | 各县区、园区 | 持续推进 | |||
| 三、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形势依然严峻。 | 6、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隐患。 | ①马鞍山经开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采石河流向马鞍山市二水厂水源地,存在季节性饮水安全风险隐患。 | 编制北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北排方案,开展排污口调整论证,实施尾水北排建设工程。 | 完成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调整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经开区 | 2021年底 | |
| ②和县石杨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公里未设置标示、警示牌,围栏隔离不规范。 | 设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界标牌、交通警示牌、一级保护区修建防护隔离设施,二级保护区生活污水实行集中处理。 | 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 市生态环境局 | 和县 | 2021年6月底 | |||
| ③郑蒲港新区姥桥水厂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未按要求设置隔离带、保护区标识和警示牌。 | 规范化设置拦网隔离带,保护区标识牌、警示牌。 | 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 | 市生态环境局 | 郑蒲港新区 | 2021年3月底 | |||
| 7、水资源利用存在盲区。 | ①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工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缺少骨干性水资源配置工程,影响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科学调度。对生态用水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缺少相关统计资料,部分工矿企业取水审批手续不全,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从长江取水量大,废水排放量大,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率不高。 | 1.建设一批骨干性水资源配置工程。推进姑溪河口当涂闸建设、含山县含城自来水长江引水管道工程等项目,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2.严格取水管理,进一步规范取水审批手续;3、加强企业用水管理,降低企业水耗,达到同行业用水先进水平。 | 1、完成含山县含城自来水长江引水管道工程建设;2.规范取水审批,全市所有取水单位按要求办理取水许可电子证照;3.加强山鹰纸业企业用水管理,企业用水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 市水利局 | 各县区、园区 | 持续推进 | ||
| 三、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形势依然严峻。 | 8、农村污染治理有待完善。 | ①化肥、农药减量化使用缺乏顶层设计,绿色种植、绿色防控技术推广不足,种植业结构总体不优,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仍然突出。 | 及时准确发布病虫害防治信息;大力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新型植保器械,不断提高植保无人机防治覆盖率;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开展有机肥替代,缓控释肥、绿肥、侧深施等新技术、新肥料试验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建设标准化试验示范推广基地,、推广应用优质高产多抗新品种,建立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基地。 | 化肥、农药逐年递减。 | 市农业农村局 | 各县区、园区 | 持续推进 | |
| ②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含山县清溪镇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投运,和县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仍有2个尚未建成。博望区小溪港流域内石塘村、大袁村污水处理站已建成,但污水管网尚未完全配套。 | 加强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保证正常运行。 | 按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规定,做好日常运行管理,确保生活污水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建成和县6个镇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加强雨污分流、截污纳管、管网配套,做到污水应收尽收。 | 市生态环境局 | 含山县 和县 博望区 | 2021年底前 | |||
| 9、道路扬尘治理有待强化。 | ①慈湖高新区天门大道(205国道)、联合西路等主干道路扬尘污染问题突出,机械化清扫落实不到位,黑烟车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尚未有效覆盖。 | 1、增加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强化道路洒水降尘工作。2、慈湖高新区2020年11月中旬,已在区天门大道慈湖桥、联合西路昭明桥安装2处道路黑烟车智能电子抓拍系统。3、加快与市交警支队、市环境监察支队建立信息互通平台。4、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统一查处。 | 1、减少道路扬尘 2、加快与相关市级执法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平台、联合执法、统一查处。 | 市城管局 市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 | 慈湖高新区 | 2021年底前 | ||
| 三、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形势依然严峻。 | 9、道路扬尘治理有待强化。 | ②雨山区南山铁矿周边和向山镇工业园区扬尘污染严重,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亟待加强。 | 1、加强厂区、工业园区路段路面的日常保洁,加大洒水降尘力度;2、加强对区属企业的管理,确保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3做好货运车辆运输管控,防止抛洒滴漏,加大联合执法力度;4、加大对道路破损情况的巡查,及时修补破损路面。 | 提高区域环境整体水平,减少扬尘污染。 | 市城管局 市交运局 市生态环境局 | 雨山区 | 立行立改 | |
| ③和县和州路两侧砂石物料堆场较多,围挡覆盖措施不到位,道路扬尘明显。 | 已对该处负责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单》,要求业主立即停止经营活动,限期清理堆放的砂石并拆除非法构筑物。 落实日常巡查监管长效机制,禁止在该处从事砂石经营和其他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活动,保障整改成效。 | 清理堆放的砂石并拆除非法构筑物,落实日常巡查监管长效机制,禁止在该处从事砂石经营和其他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活动,保障整改成效。 | 市住建局 | 和县 | 2021年3月底 | |||
| ④和县105省道两侧砂石物料堆场较多,围挡覆盖措施不到位,道路扬尘明显。 | 要求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 作业时确保防尘设施正常运行,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措施,减少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排放,并对建筑车辆进行检查。 | 市交运局 | 和县 | 2021年3月底 | |||
| ⑤当涂县009县道太白镇段扬尘污染较重,绿化带积尘明显。 | 加强洒水抑尘、绿化带定期冲洗。 | 降低道路扬尘、清除绿化带积尘,保持树木常绿。 | 市交运局 | 当涂县 | 立行立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