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园区能耗效率,打造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的提案”收悉,感谢提出的宝贵意见,经认真学习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蚌埠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思路,科学有序推进“双碳”战略,以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安徽省能效引领示范市建设为指引,全力以赴抢机遇、抓项目、稳投资、增动能,在园区发展方面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和“产业提质增效”协同推进,全力打造具有重要带动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
一、持续优化园区能源结构,加大非化石能源供给。一是立足绿色制造,加快产业用能升级步伐。以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为主线,在园区滚动实施“一企一策”定制改造方案。2022年,完成重点节能改造项目51个,先后推广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38个,推进企业“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逐步实现园区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同时,加强运营全程可视监管,加强设备工艺的升级改造和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二是立足绿色能源,加强园区新能源开发力度。2022年5月11日,市硅基新材料在建筑上推广应用办公室发布《加强光伏发电系统与工业建筑一体化应用的通知》,要求新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仓库应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同步规划设计光伏发电系统,既有工业建筑凡具备光伏发电改造条件的能改尽改,并要求屋面设计光伏设施安装面积不宜低于屋顶可利用面积的80%。随着近年国家大力开展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作,我市各县区积极利用园区工商业屋顶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园区共建成并网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及薄膜建筑一体化光伏77家,装机规模154.46 mw。
二、强化园区示范带动效应,探索循环经济建设。通过水、电、气、热、渣循环利用,将垃圾处理转变为资源与能源再生过程,有效实现园区节能减排,降低环境污染。2018年,我市在龙子湖区开始建设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通过大力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建设,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垃圾循环经济链条,已成为集卫生填埋、垃圾焚烧发电、垃圾渗滤液处理、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医疗危险废物处置和市政污泥焚烧处理等设施技术为一体,集科研、环保、教育多功能于一身的安徽省唯一成规模的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处理垃圾能力55万吨,年发电量约1.8亿度,上网电量约1.5亿度;餐厨垃圾处理厂年处理餐厨垃圾4.67万吨、提油11002吨、产生沼气132万方;建筑垃圾处理厂年处理建筑垃圾260万吨;医疗危险废物处理厂年处理能力1.65万吨;市政污泥焚烧处理厂日处理量为350吨。当前,我市五河县经济开发区正在谋划建设配套废水及固体废弃物(污泥、建筑装修垃圾等)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加快推行在农业、工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
三、严格开展招商引资研判,打造低碳零碳园区。一是控制园区新上项目能耗增量。将能耗指标列入重大招商项目预审内容并进行前置论证,加强能耗评估管理,建设重点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在洽谈合作与项目建设内容设计阶段积极引导拟落户企业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二是政电企三方合作推行低碳零碳园区建设。充分考虑不同园区规模体量、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用能结构、碳排放和配置条件,量力而行、稳中求进、因地制宜,多部门共同探索近零碳发展路径。积极对接中建材、长兴太湖能谷科技等行业领军企业,会同供电企业共同探索园区低碳零碳合作模式,加强要素保障,主动靠前服务,组织在谈项目合作企业及其他有合作意向的园区或企业开展座谈交流或实地考察,争取合作项目加快落地。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优化园区能源结构,严格压实园区节能减排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园区能耗强度控制刚性约束,加强用能形势分析预警,有序组织开展重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精准会诊,“一企一策”、系统施治。进一步完善重大招商项目用能预审机制,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动态监测。统筹利用技改、科技创新等政策资金,撬动社会资金,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资金统筹方式,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绿色制造水平。二是强化园区规划引领,不断规范园区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提前开展新能源布局,夯实项目储备基础,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抓好配套电网建设保障,尤其是加强电网容量管理,提升电网接入服务水平。深化新能源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清单管理,动态调整。三是完善招商引资政策,积极探索开展园区绿色产业财政金融支持。对于碳排放少、减碳明显的产业加强鼓励和支持,通过财政补贴、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对示范工程建设提供要素保障。四是不断加强要素保障,建立健全多部门推进机制。对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进行统筹部署和组织协调,完善园区绿色交通物流体系。不断健全绿色低碳园区评价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引领作用,将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园区循环化改造等工作和相关指标纳入综合发展水平评价体系进行重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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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52-3125207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