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延川县工业园区传统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防洪评价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川县财政局一楼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2-00363
项目名称:延川县工业园区传统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防洪评价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川县工业园区传统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防洪评价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防洪管理服务 | 延川县工业园区传统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防洪评价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0,000.00 | 320,000.00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川县工业园区传统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防洪评价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川县工业园区传统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防洪评价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7日至2022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1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公告第二项要求的所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壹套(不接受扫描件),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供应商代表在报名和开标时出示“陕西健康码”(绿码)及身份证原件;所有省外及省内有确诊病例的重点地区来延返延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川县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延川县文安驿镇
联系方式:19909115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延川县河东财政办公大楼(延川县财政局1楼)
联系方式:0911-83315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1-8331531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