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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学工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来源:zrzy.jiangsu.gov.cn 时间:2023-04-12 12:16:28 查阅:182

新沂市位于苏鲁交界处,隶属徐州市,行政区域总面积1592平方公里,下辖18个镇(街道),两个省级开发区,是连徐经济带中心点,京杭大运河穿境而过,交通区位优势明显。2017-2022年,新沂市连续5年被评为全国百强县,连续3年获评全国工业百强县,区域影响力和竞争力持续增强。

近年来,新沂市把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贯彻习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围绕打造“徐州县域工业领头羊” 目标,建立创新科学机制,坚持规划引领管控,优化土地要素配置,加强存量资源盘活挖潜,强化执法监管,保护生态资源,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多次获得部、省授予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称号,2023年1月,被自然资源部授予首批“自然资源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一、建立规章制度,促进资源集约利用

新沂市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保护工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关于印发新沂市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园区产业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试行)》等一系列文件,成立市规划国土委员会、招商引资项目论证领导小组等机构,完善议事规则,旨在提高建设用地产出效益,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保护。

(一)坚持规划引领,优化空间布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好保护和发展,当前和长远、整体和局部等重要关系,科学合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优化产业园区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 “三区三线”获得批准后,新沂市城镇开发边界达24.3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97.8万亩,生态红线保护区面积达19.75万亩,合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对国土空间的需求。

(二)强化要素保障,服务经济发展。成立重大项目用地用林保障专班,逐个项目落实,排出时间表,挂出作战图,定期调度,保证项目早日落地建设。目前已召开18次推进会,保障新凤鸣、伟业铝材、上菱电器、水性超纤等省市重大项目18个,同时为中清光伏等4个省级重大项目争取土地利用空间1156亩,及时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一批投资大、产出高的项目相继建成投产,有力提升地均产出率。

(三)优化工业项目,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建立多部门联合论证机制,加强对拟进入园区的重大项目的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规划条件、用地定额等指标论证,严把入口关,保障优质高效项目用地。同时在两个园区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出让模式,在精准保障项目落地,优化审批流程同时,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双合同监管机制,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开发区的土地综合容积率较“十三五”末增长35.71%,地均税收增长11.84%。新沂经开区在全省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中连续5年排名全省前列、多次位列徐州地区第一,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四)加强盘活挖潜,提高土地利用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在深挖土地存量上下功夫,积极探索低效用地再开发新思路,通过开展工业综合效益评价,对企业进行分等定级建库,科学编制《新沂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十四五”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出台《关于印发新沂市处置“僵尸企业”及“半拉子”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通过增容技改、清退整合、法企同行、地企合作、土地收储等措施有效推进低效用地盘活。2021年以来已盘活存量建设用地8570亩,先后涌现出利用低效用地兴建培育的美妆物流园、皮草电商城、直播经济产业园、3d打印产业园、科创基地等一大批典型案例,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土地利用率。

(五)鼓励建设标房,实现用地集约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定印发《新沂市标准厂房建设工作方案》,压实主体责任,提高激励措施,鼓励各镇(街道)大力推进标准(高标准)厂房建设与使用。从2020年起,新沂市已完成标准厂房建设33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高标准厂房120万平方米,吸引高精端、中小微企业 “拎包入住”,实现产业聚集、用地集约。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集约氛围。制定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宣传方案,在积极组织好科普周、土地日、地球日、测绘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主题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和知晓率,引导公众自觉珍惜、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为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突出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新沂市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强资源节约的工作意见》精神,统筹推进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加快形成资源节约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境格局。

(一)创新执法机制、保护自然资源。一是强化执法监管,把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纳入各镇(街道)、园区年度考核,新增违法用地坚决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一律复耕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二是全面加强执法检查,创新运用“云里听”、“实时智能监管”系统,实现执法全过程、全业务、全区域监测监管。三是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六严禁”和“八不准”,防止 “非农化”、“非粮化”。2021年新沂市被省厅授予“土地执法模范县(市)”,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二)实施土地整理,增加耕地资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十三五”期间,完成增减挂钩村庄土地整理项目899个、面积13509亩,占补平衡全部得到落实。2022年完成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共84个,新增耕地面积5677亩。新沂市率先开展“双退出”试点,编制第一批2038亩占补平衡项目,相关经验做法在徐州市地区推广,完成耕地流出整改8580亩,达到耕地进出平衡。2020年新沂市基本农田建设获得江苏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表彰,2021-2022年连续2次获得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称号。

(三)加强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2022年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2万亩,新建改建绿地面积164万平方米;新建成5个湿地保护小区,增加湿地保护面积约2900公顷,湿地保护率可达85%,骆马湖(新沂)退圩还湖生态修复一期和骆马湖出入湖河道整治—新沂市窑湾镇水系连通2个项目入选国家“山水工程”,共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36亿余元。积极推动造林绿化和湿地保护由增量扩面向提质增效转变,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新沂市以苏北第一名成绩通过省级初审。

三、实施党建融合,创新营商环境

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断加强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力度,鼓励技术创新,打造“ 绘山水、惠民生”党建品牌,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营商环境。

新沂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主动对标先进,加大营商环境创新力度,率先在全省推出“不动产自然状况+三维可视化查询”功能,既完成了国办要求的“不动产自然状况查询”和“地籍图查询”,又提供了二三维统筹的不动产可视化查询服务,大幅提升产权人的获得感和体验感。被评为2021年度江苏省市县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十件有影响力的事件,受到省厅党组主要领导批示,在全省推广。

下一步,新沂市将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完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各项制度,加强存量资源盘活挖潜,严把项目准入关,全面推行多种方式工业用地供应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提高地均产出率。同时严格执法,强化资源保护,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工程,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跨上新台阶,助力打造“实力新沂、美丽新沂、幸福新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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