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起草背景情况
近年来,中央和江苏省高度重视物流业发展,视物流高质量发展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仅去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省政府办公厅等中央和省级机关(部门)先后印发了系列政策意见。扬州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物流业发展,结合上级来文,市领导多次就加快物流业发展作出重要批示。
二、《关于扬州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一)明确扬州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定位
扬州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总体定位是:充分发挥扬州“江河海一体化”区位优势,持续构建完善的“公铁水空”多式联运物流体系,到2025年,初步建成连接苏南、服务苏中、辐射苏北的区域物流枢纽中心。
(二)明确扬州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
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6个重点领域的20项重点工作,具体包括推进实施扬州市物流园区空间布局总体规划,加快融入国家和全省物流枢纽网络体系,切实减轻物流企业制度性运营成本负担,积极培育有市场竞争力的物流市场主体,不断增强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未来潜力,提升物流业运营效率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效益。
(三)明确扬州现代物流业市场主体的受益点
物流企业方面,受益点包括:一是落实实施车辆车船税法定最低税率船舶过闸费优惠等政策措施。二是深化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物流领域行政许可办事流程,精简快递分支机构办理手续。三是进一步完善实施《扬州市城市配送管理办法》,同时给予不少于50辆冷链车辆24小时通行权,给予合规快递用电动三轮车通行权。
物流园区方面,受益点包括:一是全市所有新上物流项目应当符合《扬州市物流园区空间布局总体规划(2017-2025)》,搬拆迁项目进入规划园区。二是将扬州港口物流园建设成为港口型枢纽,将扬州空港物流园建设成为空港型枢纽,将扬州综合物流园建设成为陆港型枢纽。三是对经认定的“一板块十节点”物流园区及进驻的物流类服务业重大项目试行“零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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