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张江科学城优化环评
分类管理园区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发改委、区科经委、区规资局、区建交委、区民政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统计局、张江科建办、张江镇、康桥镇、合庆镇、周浦镇、新场镇、张江集团、张江高科:
根据《上海市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工作方案》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要求,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开展张江科学城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浦东新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关于开展张江科学城优化环评分类管理
园区试点的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生态环境部于2024年9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环环评〔2024〕65号),要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重庆市等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分别组织选取2-3个产业园区,开展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研究建立与排污许可制度相适应的环评管理体系,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衔接融合,强化园区规划环评和入园项目环境准入管理,提升源头预防制度体系整体效力,并于2025年9月底前将试点总结报告报至生态环境部。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2月印发了《上海市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沪环评〔2025〕33号),结合本市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和生态环境管理实际,选取上张江科学城作为试点园区之一,由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张江科建办具体推进试点工作。
二、总体目标
健全区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机制,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细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和环境准入管控清单,实施差异化、精细化管理。探索研究区域空间评价与规划环评管理的衔接路径。进一步优化环评分类管理,针对符合园区管控要求、环评豁免审批的试点行业、探索开展排污许可管理承接补位的程序、内容和方法等制度协同联动模式研究;完善豁免环评行业污染物总量管理的工作机制,强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制度的整体管理效能。
三、职责分工
整项试点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统筹组织,对试点成果进行审核。
具体试点工作由浦东新区负责,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张江科建办具体推进,区发改委、区科经委、区规资局、区建交委、区民政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统计局、张江镇、康桥镇、合庆镇、周浦镇、新场镇、张江集团、张江高科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共享、工作联动。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张江科学城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试点工作组织推进、协调、督促;充分对接市生态环境环评改革试点工作组,及时反馈试点工作进展、成效及发现的问题;开展试点项目的行政许可。张江科建办负责经费预算、试点方案的具体落实,对企业的政策宣贯、培训和指导;每月组织召开试点工作例会,动态跟踪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成效、存在的问题,并研究完善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做好试点工作总结。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推进试点项目生态环境事中事后执法工作。
区发改委、区科经委、区规资局、区建交委、区民政局、区统计局、各相关街镇、张江集团、张江高科等部门负责提供相关资料,针对成果反馈部门意见。
四、进度安排
试点工作整体在2025年9月底前完成。其中1-2月编制试点工作方案;3月全面启动试点工作,推进豁免环评的宣传和实施;8月底形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成果初稿;9月底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成果征求意见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查;9月底完成《张江科学城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总结报告》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具体进度安排详见表1。
附件:张江科学城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技术工作方案
(此件主动公开)
浦东新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6月13日印发
表1试点工作具体进度安排
| 试点任务 | 序号 | 具体工作 | 责任部门 | 时间节点 |
| 启动准备 | 1 | 编制试点工作方案 | 区生态环境局、张江科建办 | 1-2月 |
| (一)优化环评分类管理 | 1 | 对试点范围内的园区、企业进行政策宣贯及培训 | 张江科建办 | 3月 |
| 2 | 豁免产业园区内16个试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对于项目是否属于试点范围进行审核。 | 张江科建办 | 3月至国家新分类管理名录发布为止 | |
| 3 | 按照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在项目开工之前对试点豁免项目核发排污许可证 | 区生态环境局 | 3月至国家新分类管理名录发布为止 | |
| 4 | 加强排污登记质量审核 | 区生态环境局 | 3-8月 | |
| 5 | 开展技术支撑研究:(1)针对豁免行业制定生态环境行业管理清单;(2)分析试点豁免行业环境监管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建议;(3)分析现有排污许可证“一证式执法检查清单” 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建议;针对排污许可登记及其他企业编制“检查事项清单” | 张江科建办 | 3-4月 | |
| 6 | 加强对豁免项目的日常监管 | 区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局、张江科建办 | 3月至国家新分类管理名录发布为止 | |
| 7 | 按照“一证式执法检查清单”对排污许可持证单位开展执法,按照“检查事项清单”对其他单位(含排污登记单位)开展执法 | 区综合执法局 | 4月至国家新分类管理名录发布为止 | |
| 8 | 跟踪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 张江科建办、区生态环境局、区综合执法局、各相关街镇 | 4-9月 | |
| (二)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细化环境准入清单 | 1 | 形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资料清单,与相关部门对接获取资料 | 区生态环境局、张江科建办,以及区规资局、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单位 | 3-5月 |
| 2 | 开展试点区域发展现状、规划分析 | 张江科建办 | 3-5月 | |
| 3 | 识别试点区域现存主要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 | 张江科建办 | 4-5月 | |
| 4 | 开展试点环境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影响分析,提出区域空间布局提出优化建议,明确后续环境准入和空间管控要求 | 张江科建办 | 6月 | |
| 5 | 划分覆盖试点全域的环境评价单元 | 区生态环境局、张江科建办 | 6-7月 | |
| 6 | 制定覆盖所有评价单元的生态环境管理清单 | 区生态环境局、张江科建办 | 6-7月 | |
| 7 | 形成《张江科学城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初稿)、《张江科学城环境评价单元及环境管理清单》(初稿) | 区生态环境局、张江科建办 | 8月 | |
| 8 | 对《张江科学城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初稿)、《张江科学城环境评价单元及环境管理清单》(初稿)开展部门和专家意见征询,并完成公示 | 区生态环境局、张江科建办,以及区规资局、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单位 | 9月 | |
| 9 | 将区域空间生态评价相关成果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查 | 区生态环境局、张江科建办 | 9月 | |
| (三)探索优化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和管理衔接 | 1 | 开展c276生物药品制品制造行业排污许可证、生态环境统计、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数据衔接路径研究。 | 区生态环境局、张江科建办 | 3-6月 |
| 2 | 基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研究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后,环评豁免行业总量核算和管理的衔接机制。 | 区生态环境局、张江科建办 | 3-6月 | |
| 3 | 形成初步成果,开展部门和专家意见征询 | 区生态环境局、张江科建办、各相关部门 | 7月 | |
| 4 | 形成最终研究成果 | 区生态环境局、张江科建办 | 8月 | |
| 试点工作总结 | 1 | 总结工作成效,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编写《张江科学城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总结报告》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 区生态环境局、张江科建办 | 9月 |
张江科学城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
技术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张江科学城范围内。包括张江高科技园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南区、张江总部园、康桥工业区(不含南区)、康桥工业区(南区)、国际医学园区和合庆工业园7个产业园区以及张江镇、康桥镇、周浦镇、新场镇部分区域,总面积约122平方公里。区域范围详见图1和图2。
其中,张江高科技园区规划面积28.26平方公里,是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园区产业定位为3+x,3即增强集成电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人工智能产业的产学研联动,x即前沿材料、能源与环境、微小卫星、量子科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
张江高科技园区南区规划面积为7.12平方公里,园区主导产业为商用飞机研发、农业研发、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设计、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
张江总部园规划面积1.02平方公里,园区规划产业以生物医药为主,主导精准医学、智慧移动医疗、高端医疗器械产业。
康桥工业区(不含南区)规划面积35.15平方公里,园区重点发展以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等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和总部经济、研发服务、服务外包等为特色的生产性服务业。
康桥工业区(南区)规划面积3.65平方公里,园区重点发展生物制药、精准医疗、集成电路产业。
国际医学园区规划面积11.88平方公里,园区重点发展医疗器械、生物制药、生物医药服务外包及高端医疗服务产业。
合庆工业园规划面积4.52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光电子、汽车零部件和医疗器械。
二、工作内容
(一)优化环评分类管理
在实施范围7个产业园区内,试点豁免部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同步建立项目准入指引机制,并强化排污许可承接、补位管理。
1.试点豁免环评的行业
按照国家试点要求,选择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等16个行业中部分污染相对较小,环境风险基本可控的项目纳入豁免环评试点,详见表1。针对拟豁免环评的行业,制定环保准入指引,明确项目选址布局、清洁生产、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排污总量、事中事后监管等,规范和引领招商及企业投资等市场行为,避免不符合分区管控、规划环评、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进入园区,推动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表1豁免环评试点行业范围
| 序号 | 行业类别 | 拟豁免环评的行业类别 | |
| 1 | 28 |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1*;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172*;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173*;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4*;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175*;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176*;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7*;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8* | 取消有喷墨印花或数码印花工艺的;取消有喷水织造工艺的;取消有水刺无纺布织造工艺的 |
| 2 | 29 | 机织服装制造181*;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182*;服饰制造183* | 取消有喷墨印花或数码印花工艺的 |
| 3 | 33 | 木材加工201;木质制品制造203 | 取消年用非溶剂型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 |
| 4 | 36 | 木质家具制造211*;竹、藤家具制造212*;金属家具制造213*;塑料家具制造214*;其他家具制造219* | 取消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 |
| 5 | 38 | 纸制品制造223* | 取消所有报告表(本行业无报告书) |
| 6 | 39 | 印刷231* | 取消所有报告表 |
| 7 | 40 | 文教办公用品制造241*;乐器制造242*;体育用品制造244*;玩具制造245*;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246* | 取消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 取消年用溶剂型处理剂3吨及以上的 |
| 8 | 53 | 塑料制品业292 | 取消仅组装、破碎的 |
| 9 | 55 |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 | 取消所有报告表(本行业无报告书) |
| 10 | 57 | 玻璃制造304;玻璃制品制造305 | 取消特种玻璃制造(电加热,仅切割、打磨、成型的); 取消其他玻璃制造(电加热,仅切割、打磨、成型的) |
| 11 | 60 |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308;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 | 除涉及工业炉窑的,均取消 |
| 12 | 71 | 汽车整车制造361;汽车用发动机制造362;改装汽车制造363;低速汽车制造364;电车制造365;汽车车身、挂车制造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 取消仅分割、焊接、组装的 |
| 13 | 73 | 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373 | 取消仅分割、焊接的 |
| 14 | 81 |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 | 取消电子化工材料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过程中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 |
| 15 | 98 |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 取消所有报告表 |
| 16 | 119 | 加油、加气站 | 取消所有报告表(本行业无报告书) |
2.涉及燃煤及高污染燃料锅炉、炉窑的不纳入试点。
3.涉及重金属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新污染物排放的不纳入试点。
4.涉及各园区规划环评中划定的产业控制带内的项目不纳入试点。
2.构建豁免环评项目排污许可承接、补位管理模式
对豁免环评的行业项目,结合行业管理清单要求开展分类监管。一是针对后续需要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项目,探索将排污许可证核发前置至开工前,以排污许可证“一次审批”助力企业完成项目选址、开工建设和投产运行。事前通过排污许可证审批严格把关,园区管理机构对建设项目规划相符性等准入条件进行审核。事中试点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或排污信息清单载明的建设内容开展项目建设,按要求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通过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记录建设项目建设进展,报告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并按规定实施信息公开;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试点单位应按证排污并落实各项主体责任,通过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公开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事后通过执法、监测、监管部门协同监管,强化对许可证中载明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现场检查,以及执行报告的审核。二是针对后续仅需排污许可登记的项目,探索完善登记信息,细化排污单位运营期的污染物排放要求、污染控制要求和相关环境管理要求。以排污登记表作为企业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的守法文书和管理部门开展监管的依据文件。三是针对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项目,按照行业管理清单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要求开展事后监管。
3.探索排污许可与执法“一证式”监管
对区域内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试点行业,探索建立以行业类别为区分,涵盖建设期、运营期全周期的“检查事项清单”。将事中事后的检查事项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施工期环保措施,运营期排放要求逐一对应。重点检查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的合规性;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维、无组织排放控制等要求的落实情况。注重“数智化”手段的应用,以“非现场”执法为主,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对排污登记类的试点行业,充分发挥浦东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优势,统筹生态环境领域与其他领域的执法计划,及时有力查处纠治环境违法行为,又最大限度降低非必要的现场检查。以严格的执法、精细化服务,助力企业清洁生产,绿色发展。
(二)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细化环境准入清单
以2024年为现状基准年,开展张江科学城122平方公里区域内社会经济、国土空间、生态环境现状分析,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及功能分区,在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划定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评价单元;以区域生态环境底线为约束,开展区域资源承载力及环境影响分析,对区域空间布局提出优化建议;统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利用等管理要求,制定覆盖所有评价单元的生态环境管理清单,为区域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供精细化环境准入及管控指引。
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24〕8号),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后,应用本市拟出台的区域生态环境评价重点项目审批名录,未纳入重点项目审批名录且符合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的建设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对照单元管理清单完成准入,对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开展监管。
1.区域发展现状分析
梳理分析区域内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人口、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开发强度等,重点梳理产业基地、产业社区、零星工业用地、195/198工业地块、战略预留区,以及生态、人居敏感用地分布情况。
人口发展情况:分析区域人口规模、分布、密度等。
产业发展现状:分析区域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布局,梳理区域重点行业、主导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及企业分布情况。
综合交通发展现状:分析轨道交通、城市道路、交通枢纽等分布现状。
环保及市政基础设施现状:分析区域供水、供电、燃油燃气、雨水排放系统、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固废收集暂存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现状。
2.区域规划分析
梳理区域国土空间、社会经济、产业、交通、能源等规划方案,分析区域未来土地、人口、产业、交通、能源等领域在规模、布局、结构上的变化趋势。
国土空间规划:根据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相关最新国土空间规划,梳理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情况,分析各类用地规模、布局变化趋势。
产业发展规划:根据产业相关规划,分析区域未来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及布局。关注产业基地、产业社区的同时,兼顾产业园区外零星工业用地、195/198工业地块,以及研发用地、混合用地、综合用地、工业上楼等新业态。
综合交通规划:根据浦东新区交通相关规划,梳理区域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公共交通等发展规划,分析交通规模、结构的变化趋势。
综合能源规划:根据浦东新区能源相关规划,梳理区域能源供应、利用规划相关内容,结合碳达峰方案,分析区域能源利用规模、结构的变化趋势。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根据浦东新区供排水、环卫等相关规划,梳理区域未来供排水系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卫设施建设方案。
3.区域环境管控要求分析
结合市“三线一单”及本市、新区相关环保规划和政策等,梳理区域环境管控要求。
“三线一单”管理要求。根据本市“三线一单”成果,识别区域涉及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划定环境评价单元、制定生态环境管理清单的重要依据。
环境保护相关规划、政策要求。梳理本市及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利用、碳达峰相关规划计划,从空间布局、污染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等方面总结相关管理要求,作为制定生态环境管理清单的重要依据。
环境功能区划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本市“三线一单”及市、区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环境功能区划,提出区域生态保护目标、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目标、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利用上线目标。
4.生态环境现状及发展制约因素分析
充分利用区域现有资料,分析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资源能源利用现状、污染排放、碳排放特征,总结区域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未来发展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声环境、生态环境现状。点位方面,重点关注产业、人居敏感区域;污染物方面,关注常规污染物的同时,兼顾主导行业常见特征污染物。识别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区域。
资源能源利用现状:分析区域工业、生活、交通、农业等领域水资源、能源利用现状,包括利用规模、结构。识别用水、用能重点领域及用水用能大户。
污染源现状:分析区域工业、生活、能源、交通、农业等领域废气、废水、固废排放情况,包括排放类型、规模及分布。识别各类污染物主要排放领域、排放行业及排放大户。
碳排放现状:分析区域工业、生活、能源、交通、农业等领域碳排放情况,包括排放规模及分布。识别主要排放领域、排放行业及排放大户。
环境保护投诉情况:根据区域近三年环保投诉数据,梳理投诉问题类别、主要投诉区域空间分布,开展典型区域问题分析。
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及发展制约因素分析:总结区域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成因,识别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结合规划发展趋势,聚焦空间布局、发展规模及结构等方面研判区域未来发展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相关问题识别尽量落到环境评价单元,为制定管理清单提供依据。
5.规划资源承载力及环境影响分析
基于区域现状及规划分析,开展区域规划资源能源消耗及污染排放趋势分析,采用定量或定性方法开展规划资源承载力及环境影响分析。
资源能源利用趋势及承载力分析:根据区域产业、交通、能源、人口等变化趋势,分析区域水资源、能源消耗趋势,对照区域资源能源利用上线目标,分析目标可达性。
规划污染物排放趋势及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区域产业、交通、能源、生活、建筑、农业等发展趋势,分析区域大气、水、固体废物排放趋势;对照区域大气环境目标,重点聚焦产业发展,开展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对照水环境质量目标,结合区域污水收集系统规划及污水处理厂建设方案,开展污水排放环境影响分析;聚焦典型排放源和风险源,开展土壤、地下水、声环境影响分析和环境风险分析;根据区域开发建设及生态空间规划方案,开展生态影响分析。
碳排放趋势分析:根据区域产业、交通、能源、生活、建筑、农业等发展趋势,分析区域碳排放趋势及碳达峰目标可达性。
6.空间布局优化及生态环境改善对策建议
根据影响分析,从空间布局、产业准入、污染管控、风险防控、资源能源利用等方面提出规划优化建议及区域层面生态环境改善对策建议。
空间布局上,重点关注产城融合区域、环保矛盾突出区域、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周边区域、生态敏感区域等,提出规划用地布局优化建议。
产业准入上,以严守生态环境底线、保障人居安全为原则,依据产业、环保、碳达峰相关政策要求,聚焦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恶臭、新污染物等提出区域产业准入及结构调整要求。
7.生态环境评价单元划分
在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分成果基础上,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分区,细化环境管控单元划分,形成覆盖张江科学城122平方公里全域,功能类别、四至边界、管理主体清晰的环境评价单元。
单元类别上,在区域开发现状及规划分析基础上,深度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等,综合考虑区域功能属性,划分不同的单元类型。
单元边界上,在不突破“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边界的前提下,衔接控规单元边界、产业园区边界、街镇及村庄行政边界,综合划定单元边界。
8.生态环境管理清单
在现状问题分析及规划环境影响分析基础上,衔接本市“三线一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各类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计划,针对每一个环境评价单元及未来发展涉及的行业,从空间布局约束、产业准入、污染控制、风险防控、资源利用等方面编制环境管理要求清单,形成“一单元一清单”。产业发展类单元应聚焦“产城融合”区域空间布局约束、产业结构升级、污染风险管控;人居敏感类单元以保障人居环境为目标,重点针对可能存在邻避效应的污染源提出布局约束要求;生态敏感类单元以保障生态服务功能为目标,提出开发建设限制及生态保护要求。
清单管理要求的广度和深度应确保有效发挥对单元内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环保指引作用,实现源头防控,为建设项目环评简化守牢底线。
(三)探索优化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和管理衔接
开展c276生物药品制品制造行业排污许可证、生态环境统计、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数据衔接路径研究。基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针对豁免环评行业所对应的排污许可管理类型(重点、简化、登记),明确其总量核算和管理的衔接机制。
三、工作成果
(一)张江科学城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
(二)张江科学城环境评价单元(名单及分布图)
(三)张江科学城各环境评价单元的生态环境管理清单
(四)张江科学城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总结报告
图1试点位置图
图2试点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