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三亚市鹿回头控制性详细规划》a11-1、a12地块规划修改的批前公示
《三亚市鹿回头控制性详细规划》a11-1、a12地块位于鹿回头国宾馆南侧,a11-1地块面积约10.6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特殊用地,容积率≤0.7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高度≤16米;a12地块面积约62.5亩,规划用地性质为旅馆用地,容积率≤0.27,建筑高度≤16米,建筑密度≤20%,绿地率≥60%。为了项目建设需要,拟将《三亚市鹿回头控制性详细规划》a12地块内约9.1亩用地调整为其他特殊用地,该9.1亩用地与a11-1地块内1.5亩用地合并为a12-1地块,并将a11-1地块剩余约9.1亩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各地块规划指标为:a11-1地块,面积约9.1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a12-1地块,面积约10.6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特殊用地,容积率≤0.75,建筑高度≤16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a12地块,面积约53.4亩,规划用地性质和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公示,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6月8日),若有意见,请于2022年6月8日前反馈我局。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sy88362336@sanya.gov.cn,书面意见请邮寄至三亚市河东路152号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项规划科,电话:0898-88253539,邮政编码:572000。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
附件:
《三亚市鹿回头控制性详细规划》a11-1、a12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