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2023)苏1182执2677号执行裁定书和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2023)苏1182执267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下述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权利人 | 证书编号 | 坐落 | 面积 | 用途 | 权利 类型 | 备注 |
| 黄峰 | 14501893 扬国用(2003)第111号 | 扬中市三茅街道体育活动中心老楼403室 | 109.49 24.9 | 住宅 | ||
| 江苏扬中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坝支行 | 14501893 扬国用(2003)第111号 | 扬中市三茅街道体育活动中心老楼403室 | 109.49 24.9 | 住宅 | 抵押权 |
扬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