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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zrzy.jiangsu.gov.cn 时间:2023-04-14 14:09:20 查阅:304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土地市场平稳运行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在充分分析产业用地需求、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基础上,编制《连云港市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连云港新实践,深入实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以港兴市”核心战略,积极服务“强富美高”新港城现代化建设。坚持总量适中、统筹兼顾、重点保障、存量优先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推动我市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持续发展,合理确定供应总量

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通过分析近年土地供应数据,合理预测土地需求量和需求结构,充分考虑政府在供地上的指导性方针政策,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科学安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二是优化城市布局,促进统筹协调发展

根据规划功能分区,合理布置各类产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民生用地,逐步完善城市整体布局,促进土地供应与城市发展理念相一致。统筹老城改造和新区建设,释放老城空间,完善新区配套,实现新老城区互动发展。

三是坚持有保有压,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优先保障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用地计划指标安排向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倾斜;重点保障已列入政府新增投资计划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用地;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等项目建设。

四是推动产业升级,促进节约集约利用

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土地供应向市政府优先发展产业倾斜,向投入强度高、产出效率高的产业倾斜,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土地产出效率。以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为重点,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手段,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政策,调动用地主体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是保持供需平衡,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和用地供应量,优先保障经济适用住房、租赁住房(含公租房、廉租房、长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坚持房住不炒,顺应市场需求,满足刚需、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稳定住房价格。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及供应结构

2023年度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147.48公顷。其中,商服用地66.89公顷,占比3.1%;住宅用地241.4(含商品住宅用地217.26公顷、租赁住宅用地24.14公顷),占比11.2%;工矿仓储用地767.24公顷,占比35.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07.11公顷,占比19.0%;交通运输用地513.52公顷,占比23.9%;水利设施用地151.32公顷,占比7.1%。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商服用地供应计划情况

商服用地计划供应66.89公顷,其中海州区15.27公顷(含高新区7.94公顷)、连云区49.35公顷、开发区2.27公顷。

2.住宅供应计划情况

住宅(含商住)用地计划供应241.4公顷。

商品住宅(含商住)用地计划供应217.26公顷,其中海州区132.13公顷(含高新区25.4公顷)、连云区38.67公顷、开发区41.13公顷、景区5.33公顷。

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24.13公顷。为落实中央经济会议精神,按照部、省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要求,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占比不低于住宅用地计划10%。市区按要求将租赁住宅用地计划分配至各地区,共计24.14公顷。其中海州区14.67公顷、连云区4.27公顷、开发区4.6公顷、景区0.6公顷。

3.工矿仓储用地计划情况

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布局在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工矿仓储用地计划供应767.24公顷,其中海州区198.4公顷(含高新区179.5公顷)、连云区356.2公顷、开发区122.1公顷、徐圩新区86.06公顷、景区4.48公顷。

4.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计划情况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计划供应407.11公顷,其中海州区90.8公顷(含高新区27.62公顷)、连云区178.66公顷、开发区112.13公顷、徐圩新区23.22公顷、景区2.3公顷。

5.交通运输用地计划情况

交通运输用地计划供应513.52公顷,其中海州区317.54公顷(含高新区75.44公顷)、连云区2.57公顷、开发区55.15公顷、徐圩新区132.83公顷、景区5.43公顷。

6.水利设施用地计划情况

水利设施用地计划供应151.32公顷,其中海州区59.19公顷、徐圩新区86.66公顷、景区5.47公顷。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产业用地向省级以上开发区集中,聚焦强链补链延链,围绕石化、新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等10条重点产业链,为建好建强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华药港”,建设国内领先的新材料产业基地、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新能源及其装备产业基地和国内知名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做好服务。合理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积极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住宅用地分类调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住宅用地分类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在年度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不低于10%。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围绕十大民生领域,建设“强富美高”现代化新港城,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公园绿地、交通、水利等重点民生项目土地供应。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规定,深化落实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科学考量等举措。合理优化用地规模、投资强度和建设强度,鼓励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现有厂区内的建设用地追加投资、挖潜利用,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规范开展节地评价工作,合理控制项目用地规模。

(四)加强土地供应服务与监管

严把项目质量关,制定投资、产出、税收、规划和环保等区域准入标准,修订完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落实“双合同”管理;开发园区加快推进区域评估,积极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推进“拿地即开工”,构建精细化、动态化、系统化高效运行的供应、使用和评估全流程服务监管模式。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力度

优化土地要素配置,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实施省市级重大项目土地利用计划重保优供机制,为重大项目开辟重点保障、优先供应“绿色通道”。优化土地审批流程,落实重大项目“预先申报、优先受理”工作机制,优化用地报批流程,压缩办理实现,建立和完善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全覆盖的重大项目全程服务保障体系。强化部门协同保障合力,发改、工信、商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加强横向沟通,在项目选址时,有效避开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等管控红线,提高项目成熟度,促进重大项目尽快落地。

(二)加快推动住宅用地供应相关工作

积极适应房地产市场变化,及时开展控规调整完善、图则优化等工作,推进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重点发展片区、重要开发组团等详细规划全覆盖。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地上物清理、土壤污染调查、文物勘探等前期工作,确保达到“净地”出让标准。按照“15分钟”、“5分钟”社区生活圈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道路、管网、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以及周边教育、医疗、邻里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进地块周边配套设施全覆盖。重点围绕花果山大道两侧、凤凰山北、连云新城等片区,在短时间内形成一批熟地,以便于形成一批、储备一批、研究一批、出让一批。全面开展招商推介,加强房地产市场研判,对接行业协会,发挥地方政府主观能动性,动态管理客商资源库,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土地招商推介活动。实现资源共享。

(三)提高供应计划执行效率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编制供地计划,已经签订招商协议、开展前期手续办理的项目确保纳入计划,招商未确定的项目可在供地计划期中调整阶段纳入。规范使用土地,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杜绝未批先用、未供先用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加快推进前期审批办理,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明确工作时限,及时开展土地供应。对项目落地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加强会商会办,细化工作举措,“一案一策”挂图作战,序时推进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报批、供应、确权登记等相关工作。

附表连云港市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单位:公顷

用途

行政区

合计商服

用地

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小计租赁房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商品房(含商住)用地其他用地
合计2147.4866.89241.424.14217.26767.24407.11513.52151.32
海州区82815.27146.814.67132.13198.490.8317.5459.19
其中:高新区315.97.9425.425.4179.527.6275.44
连云区629.7249.3542.944.2738.67356.2178.662.57
开发区337.382.2745.734.641.13122.1112.1355.15
徐圩新区328.7786.0623.22132.8386.66
景区23.615.930.65.334.482.35.4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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