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泰兴市综合考核实施办法》(泰考发〔2023〕1号),经综合考核评定,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开发园区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得分
泰兴经济开发区80.6655分;黄桥经济开发区84.2665分;泰兴高新区80.6633分;虹桥工业园区78.6619分;现代农产品加工园区72.3104分;城区工业园区80.603分。
二、乡镇(街道)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得分
黄桥镇90.52分;济川街道83.34分;滨江镇86.33分;虹桥镇91.56分;古溪镇86.36分;姚王街道83.9分;河失镇87.6分;张桥镇87.3分;元竹镇90.85分;曲霞镇88.6分;珊瑚镇90.86分;分界镇91.48分;广陵镇85.35分;新街镇82.88分;宣堡镇85.24分;根思乡82.57分;延令街道93.62分。
三、耕地保护水平指标得分
黄桥镇11分;济川街道4.5241分;滨江镇6.7275分;虹桥镇9.4392分;古溪镇7.029分;姚王街道7.0684分;河失镇6.8138分;张桥镇5.2207分;元竹镇6.5873分;曲霞镇6.6058分;珊瑚镇7.3275分;分界镇7.1454分;广陵镇6.5253分;新街镇8.405分;宣堡镇7.8046分;根思乡6.1829分;延令街道5.6092分。
四、节约集约用地单项奖
(一)“三区三园”
一等奖:黄桥经济开发区
二等奖:泰兴经济开发区
三等奖:泰兴高新区、城区工业园区
(二)乡镇(街道)
一等奖:延令街道、虹桥镇
二等奖:分界镇、珊瑚镇、元竹镇
三等奖:黄桥镇、曲霞镇、河失镇、张桥镇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3日—2月25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实名提出书面意见至泰兴市自然资源局505、523办公室。
联系人:李君、宋世荣
联系电话:87632180、87614988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号
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