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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www.mas.gov.cn 时间:2024-01-22 13:59:51 查阅:682

各县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慈湖高新区社会事务部、郑蒲港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2月20日

附件

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文化自信自强,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按照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部署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深化“一改两为”,以奋发有为的状态谋划新举措、进行新探索,推动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为建设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全力争做“三高地、两先锋”,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围绕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上抓发展、求突破。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旅工作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加快推动我市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抓实巡察问题整改。以市委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不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堵漏洞、补短板、建机制,确保巡察问题整改落地见效。(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建强培优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心谈话等制度,严格执行组织工作条例、宣传工作条例和纪检工作条例,进一步推动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特色化。围绕全市和文旅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抓实抓牢党建带群建。加强机关党组织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强化职工、青年、妇女思想引领,进一步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推进基层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组织建设,创新市文旅局关工委工作,指导群团组织换届选举。加强局机关效能建设,规范机制运转、考核流程和结果运用,推动效能建设提质增效。(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关工委)

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省市“新春第一会”精神,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经常性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防线。(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纳入党委议事之中。充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重点责任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加强文化阵地、文化市场管理,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确保方向不偏,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围绕文旅融合,产业提质增效上抓发展、求突破

打造高品质文旅产品。加强级旅游景区评定工作,完成1-2家3a级以上景区创建。推动当涂野生动物园、凌家滩完成4a级景区现场验收工作,积极推进博望横山等4a级景区创建。在含山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基础上,支持含山县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深入实施“旅游+”“+旅游”,扩大休闲度假、康养健身、体验式旅游等产品供给,积极发展城市旅游、红色旅游、研学旅游、露营旅游等融合业态,持续打好“温泉、生态”康养旅游牌。(责任单位:产业发展科)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积极争创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开展精品民宿等级评定申创工作。积极推进旅游精品主题村、特色美食村、风景道、“后备箱”工程基地、省级精品民宿等创建工作,培养经营管理人才20名,完成双微改造提升点200个。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完善乡村游客中心、标识标牌、旅游厕所、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实施民宿发展品牌培育工程,因地制宜,突出乡村民宿产业的个性魅力,培育一批具有鲜明本地特色的民宿区域品牌,打造一批知名高端民宿品牌,基本形成“一村一品”“一幢一品”的格局。(责任单位:产业发展科)

充分发挥项目引领作用。积极参与长江文化公园建设。推进采石矶片区提升开发、凌家滩遗址博物馆、含山全域旅游风景道等重点项目落地落实。梳理各县区重点文旅项目,统筹谋划,加强联动,扩大整体效应。进一步加大全市文旅项目投入和调度力度,全年调度项目不少于20个,年度计划投资不低于20亿元。(责任单位:产业发展科)

加速推进数字创意产业“双招双引”。对照《省“双招双引”服务客商工作指南》积极主动开展招商,加强与南京、长三角地区相关企业对接交流,突出总体规划、科学发展,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类旅游招商活动,有效整合项目,吸引资本投入文旅项目建设。对重点文旅项目、数字创意产业,实行月调度制度,通过实地督查、召开工作推进会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文旅和数字创意产业十佳谋划项目、十佳落地项目评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产业发展科)

三、围绕市场需求,文旅消费升级上抓发展、求突破

持续开展“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活动。筹划“诗意之城美食行”“马鞍山味道”等美食路线,推出桃花村、太湖村等一批美食村标杆示范单位。制作“马鞍山味道”宣传节目,讲好马鞍山美食故事。节假日期间在景区、美食村举办特色美食节、美食展等活动,扩大美食旅游消费。(责任单位:市场开发科、产业发展科)

精心办好系列节庆活动。举办马鞍山李白诗歌节,不断推进李白研究成果转化。开展“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活动,提高群众的参与度、知晓度和支持率。结合“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传统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旅活动。以参加省第十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为依托,进一步加大惠民激励举措,拉动我市文旅消费。(责任单位:吟诗办、公共文化科、监督管理科、产业发展科、市场开发科,市文化馆、市李白研究所)

强化长三角区域营销。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深入推进“安徽人游安徽”“马鞍山人游马鞍山”,制定优惠政策,策划新产品,组织资源对接、产品推介、市场推广等活动。积极参加省厅举办的“春游江淮请您来”百家媒体旅游推介、“安徽自驾游大会”等系列宣传活动,巩固合肥都市圈、南京都市圈两大重点客源市场。依托周边城市及本市融媒体、新媒体平台,增强线上线下旅游营销渗透力,不断提升马鞍山文旅知名度和影响力。努力创建省级、国家级文旅休闲街区、消费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场开发科、产业发展科)

推动公共设施提档升级。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提档升级,形成具有示范价值的特色亮点。不定期组织督查组对已建成的旅游厕所进行抽查,并督促各县区加强旅游厕所管理,持续开展“一厕一码”旅游厕所在线评价活动,不断提升旅游厕所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公共文化科)

持续推进文化惠民乐民。举办第14届“周末大舞台”、第38届“江南之花”、乡村春晚、群众歌咏、广场舞展演等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传承和弘扬诗歌文化,并做好“安徽文化云”平台活动上传工作。持续开展送戏进万村、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等文化惠民工程,计划演出389场。持续推进乡镇(街道)“114861”工程和农村文化“121616”工程,督促各县区、开发园区加大已开展活动的上传力度,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通过“文旅绩效”小程序进行年终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公共文化科,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市朱然家族墓地博物馆、市图书馆)

深化全民阅读活动。强化“书香马鞍山”品牌建设,举办“马鞍山读书节”“我的书屋我的梦”“新时代乡村阅读季”“周末大讲坛”等主题阅读活动。建成23个“15分钟阅读圈”,集免费阅读、文化展示、文化休闲等多元业态功能于一体,营造社会书香浓厚氛围。加强对全市农家书屋图书更新、开门率、活动开展等方面的考核力度,不断提升农家书屋效能。(责任单位:新闻出版和版权科、公共文化科,市图书馆)

五、围绕新时代主题,文艺创作生产上抓发展、求突破

加大文艺作品创作力度。继续申报国家艺术基金和安徽省戏剧孵化项目。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规划》等文件要求,加强戏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孵化1-3部新创剧目。整合优质资源,加强创作统筹,组织全市国有、民营专业艺术院团打造一批精品剧目。(责任单位:艺术科,市文艺创作室、市艺术剧院)

传播推广本土优秀文化。挖掘我市新创的优秀剧目和恢复传统经典剧目,推出一批优秀经典剧目。组织开展全市优秀剧目展演活动。落实安徽省濒危剧种含弓戏公益性演出。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全省优秀作品展示展演。持续性开展公益性文化惠民演出活动。(责任单位:艺术科,市艺术剧院)

强化艺术人才引育工作。加强表演、编剧等领域青年人才培养,壮大人才队伍。组织推荐优秀文艺工作者参加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学习。加强艺风艺德建设,倡导艺术工作者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营造良好的文艺创作生态。(责任单位:艺术科,市文艺创作室、市艺术剧院)

六、围绕保护利用,文化遗产传承弘扬上抓发展、求突破

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以长江文物资源调查成果为基础,重新梳理全市革命文物资源。配合编制皖中片区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规划(含山县、和县、当涂县、花山区)、苏南片区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规划(花山区、当涂县)。完成全市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专项调查。(责任单位:公共文化科,市文物管理中心)

加快文物重点工程建设。支持凌家滩开展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凌家滩申遗文本和规划的编制,重点推进遗址博物馆、考古研学小镇建设。推进中华文明探源、“考古中国”等国家重大课题研究。配合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开展郑蒲港、大小神墩遗址等考古发掘工作。推进和县猿人遗址防护坡、洞阳东吴墓本体抢险加固等重点文保项目实施,提升文物保护水平。开展《马鞍山市文物保护条例》宣传工作,提升文物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公共文化科,市文物管理中心)

推进非遗传承发展。全面启动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开展“文化与自然遗产日”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非遗展示展演。结合传统节日,常态化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等活动。(责任单位:公共文化科,市文化馆)

七、围绕价值导向,新闻出版广电事业上抓发展、求突破

做好安全播出保障。做好广播电视传统媒体阵地管理和宣传引导工作,强化宣传播出渠道和内容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安全有关规定,扎实开展安全播出大检查。突出抓好“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和“黑广播”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广播影视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规范管理电影市场。充分发挥现有平台和队伍优势,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提升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质量。加强城市数字影院规范管理,强化活动效果,严格落实影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广播影视科)

提升版权服务水平。加大作品版权免费登记宣传工作,拓展作品登记范围和覆盖面,直接服务企业和群众。持续有序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健全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扩大企业软件正版化覆盖范围。发展壮大数字出版、绿色印刷、智慧书城等产业。加快推进印刷产业园建设,争创全国、省级版权示范单位。(责任单位:新闻出版和版权科)

八、围绕监管服务,优化文旅市场环境上抓发展、求突破

抓实行业安全生产。常态化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强化安全培训和目标管理考核,扎实开展假日期间文化旅游市场安全专项检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突能力。继续聘请第三方安全生产专家对全市文旅企事业单位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组织参加全省博物馆单位消防队伍“大比武”竞赛活动。(责任单位:监督管理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查全覆盖。强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监管。开展案卷评查、联合检查等协作。力争在新型领域、“重大”“十大”以及“两法衔接”的案件上有突破,完成1件国家部委挂牌案件。(责任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提升行政服务品质。计划申报成功1-2家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组织文旅行业技能培训,举办导游大赛。迎接国家星评委开展明查暗访。根据文旅部相关文件精神,完成旅行社补齐旅游质量保证金工作。(责任单位:监督管理科)

加大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督促各县区加快推进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进度。启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培训费用全程监管。组织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大检查。(责任单位:艺术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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